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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40325-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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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鸡飞镇(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镇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鸡飞“四个定位”,坚持改革创新引领,坚持高水平探索,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围绕提高鸡飞基础建设要求,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打造鸡飞工作新亮点,推动鸡飞经济社会稳步行驶在高质量发展快车道上。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00万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6亿元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3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69561.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69561.3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974086.05元,同比增长6.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村级半供养人员待遇提高人均1000元以上,且本年度预算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5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69561.32元,其中:本年收入14469561.3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69561.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74086.05元,同比增长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村级半供养人员待遇提高人均1000元以上。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实施大沙坝光伏项目等大型项目,有项目配合费等预计完成其他收入5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69561.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69561.32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9561.3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74086.05元,同比增长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村级半供养人员待遇提高人均1000.00元以上。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4469561.32元,其中:人员经费12225089.7元;公用经费2244471.62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7363.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0144.21元,卫生健康支出626982.52元 ,农林水支出7175071.39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非财政拨款支出申请安排500000.00元。

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其他支出50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0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4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汇总)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9425.00元,较上年增加138450.00元,增加195.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鸡飞镇(汇总)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因公出国(境)公务外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鸡飞镇(汇总)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68650.00元,增133.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上级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较多,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鸡飞镇(汇总)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9425.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增126.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425.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增126.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开展大沙坝光伏发电项目,为配合项目实施,公务用车频率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1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占基本支出的7.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鸡飞镇(汇总)资产总额245298891.70元,其中,流动资产112465708.06元,固定资产2772051.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800.00元,公共基础设施129973332.6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35353.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964.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7.80平方米,账面原值48474.3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2项,账面原值824272.3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88.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鸡飞镇(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