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1015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
文号 | 昌政办函〔2020〕60号 | 浏览量 |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协同共治,健全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加强广告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营造公平有序、公众满意的广告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昌宁县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单位成员如下:
组 长:杨胡辉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 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禹晓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办主任
杨 眉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白明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段 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森 县农业农村局督查专员
杨定云 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国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车志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金融办主任
马 毓 县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茶丽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洪云敏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 康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德福 人民银行昌宁支行行长
文思杰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段红怡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赵俊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