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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19-121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12
文号 昌政办发〔2019〕85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经昌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昌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昌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47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63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67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72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93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94号)确定的内容进行考核(见附件3、附件4)。

三、考核方式

(一)实行分类评价

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年度专项工作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合理划分,建立评价各类单位工作成效的基本参照体系,进一步激励竞争,形成你追我赶的政务公开良好工作氛围。考核采取检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和部分单位提交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结果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1.根据考评对象类别和考评成绩,得分前4名的乡镇初评为优秀等次,得分第5至10名的乡镇初评为良好等次,得分11至13名的乡镇初评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2.县直单位按照机构职能涉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事项分为2类(见附件2),分别按照优秀20%共7个单位(A类占71%共5个单位,B类占29%共2个单位)、良好30%共12个单位(A类占67%共8个单位,B类33%共4个单位)、合格和不合格50%共17个单位(A类占70%共12个单位,B类30%共5个单位)等次进行考核,分类占比按分类单位数占总数的多少优先靠前计算。

连续3年考核排名最后3名及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加分后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具体考核方式

2019年度的考核以两种方式开展:

1.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A类,见附件2)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内容的,以检查网站公开内容方式开展考核。

2.未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内容的单位(B类,见附件2),以上报台账资料方式开展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切实按要求抓好各项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考核评审结果提交昌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得分报县综合考评办。

(二)考核组成员由昌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抽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全县考核工作。

(三)请涉及提交考核材料的单位(B类)于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前将相关考核材料报县政府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考核材料为一次性报送,不接受补充材料,请自行做好考核材料备份工作,报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夹带涉密文件资料。

(四)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A类)原则上不上报台账资料。确有必要上报的,请与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联系。联系人:普存金,电话:7131946。

附件:1.列入考核的县直部门名单

2.列入考核的县直部门分类名单

3.2019年度乡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4.2019年度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列入考核的县直部门名单(36个)

县发改局、工信局、教育体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草原局、统计局、扶贫办、信访局、医保局、政务服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业园区、税务局、森林公安局、供销社、搬迁安置办公室、投资促进局、地震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2

列入考核的县直部门分类名单

一、A类单位(25个)

发改局、工信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局、统计局、审计局、税务局、投资促进局。

二、B类单位(11个)

民宗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业园区、森林公安局、供销社、搬迁安置办公室、地震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3

2019年度乡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评 分 项 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查 验 方 法

1

组织

保障

情况

有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落实,职责清楚,工作运转正常,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

6

未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扣2分,未明确责任股室扣2分

查阅网站公开情况

2

出台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或计划

5

未出台不得分

查看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或计划公开情况

3

制度建立健全,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等各项制度。

3

未建立制度扣3分,制度不齐的每差一项扣0.5分

查阅县政府门户网站,检查公开制度情况

4

按时上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和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公开

6

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和年度报告每少一项扣3分

检查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年度报告公开情况。

5

协调配合上级做好专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

4

未按要求上报1次扣0.5分

以电子公文报送为准,查看日常工作记录,县级组织培训记录、培训考勤等材料。

6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齐备,便于查阅,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可参照昌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要素包括: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信息查询方式、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投诉方式等,公开指南要做到每年至少更新1次

3

未按要求编制扣3分,指南要素不齐1项扣0.3分

查看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情况

7

在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前提下,依法公开本级政府召开的各项重要会议内容

3

未公开扣3分,公开不全面扣1分

查看政府网站相关会议公开情况

8

按年度梳理依法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3

未公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的每项扣1分

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9

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及绩效自评报告等内容

3

每少公开一项扣1分

10

按要求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4

未公开办理结果的扣4分,公开不全面的扣2分。

11

按要求公开辖区概况类信息、领导信息、机构“三定”及有关信息,准确无误

3

每少公开一项扣1分

12

按要求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内容

3

未公开扣3分,公开不全的扣1分

13

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前提下,依法对本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在网上进行公开

3

未公开扣3分,公开不全的扣1分

14

严格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 》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

5

检查各乡镇10份已经发布公开的正式文件附件,出现未标定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的,每份扣0.5分。

15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严格执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

6

未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扣6分,解读不全面的扣3分

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16

严格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昌政发〔2019〕2号)有关要求,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4

未公开不得分,公开不全面扣2分

17

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组织、财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住房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就业创业、土地征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运营、合作社经营、筹资筹劳、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4

未公开不得分,公开不全面扣2分

18

修订完善政府网站后台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下的公开栏目内容,且公开内容与公开栏目对应一致。

6

存在空白栏目的扣3分,发布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19

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必须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将电子版上报县政府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

4

未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扣4分,未及时上报及上报不全的扣2分。

查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日常备案情况

20

专项工

作情况

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等文件情况。

12

未按要求公开相关领域信息的每项扣4分,公开不全面的每项扣2分。

组织县级牵头单位人员检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有方案、有分工、有推进、有结果的公开内容进行评分。3个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分别进行评分。

21

载体建

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管理。

2

无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扣2分。

查看各乡镇信息公开栏目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行情况

22

积极开展“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

2

未严格按《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维护的扣2分

23

依申请

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办理机构,人员保障,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严格按要求对涉及本乡镇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办理答复。

2

未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规范办理涉及本乡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不得分。

查看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情况和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情况

24

回应工作

及时处理答复网民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的留言、咨询、投诉等信息,答复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

答复质量不高,答复内容不准确、存在敷衍应付的扣2分;超过3天未答复的扣1分;超过5天未答复的扣2分;超过7天未答复扣4分。

查看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投诉的答复办理情况

加分

项目

1.在政府网公开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政、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单位名称、地址、职能职责、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每公开一家加0.2分;

2.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发现乡镇和部门公开信息存在错误并及时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报告的,每发现一处加0.2分。

3.积极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报请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本级政府出台政策文件的,每篇加0.5分。

扣分

项目

1.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1次或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次不合格的,所涉乡镇和部门当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票否决。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1次,扣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一次,扣3分,被县政府办公室通报1次,扣1分。政府网站发布内容被投诉、举报或者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乡镇和部门每次扣10分。

2.政务公开工作出现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3.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如未开展过相关工作或制发过相关文件的,却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附件4

2019年度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评 分 项 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查 验 方 法

1

组织

保障

情况

有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落实,职责清楚,工作运转正常,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

6

未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扣2分,未明确责任股室扣2分

查阅网站公开情况

2

出台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或计划

5

未出台不得分

查看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或计划公开情况

3

制度建立健全,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等各项制度。

3

未建立制度扣3分,制度不齐的每差一项扣0.5分

查阅县政府门户网站,检查公开制度情况

4

按时上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和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公开

6

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和年度报告每少一项扣3分

检查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年度报告公开情况。

5

协调配合上级做好专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

4

未按要求上报1次扣0.5分

以电子公文报送为准,查看日常工作记录,县级组织培训记录、培训考勤等材料。

6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按要求编制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齐备,便于查阅,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可参照昌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要素包括: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信息查询方式、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投诉方式等,公开指南要做到每年至少更新1次。

3

未按要求编制扣3分,指南要素不齐1项扣0.3分

查看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情况

7

在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前提下,依法公开本部门召开的各项重要会议内容

3

未公开扣3分,公开不全面扣1分

查看政府网站相关会议报道情况

8

按年度梳理依法公开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2

未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的每项扣1分

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9

依法公开本部门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绩效自评报告等内容

3

每少公开一项扣1分

10

按要求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4

未公开办理结果的扣4分,公开不全面的扣2分。

11

按要求公开领导信息;依法公开机构“三定”及有关信息

4

每少公开一项扣2分

12

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前提下,依法对本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在网上进行公开

3

未公开扣3分,公开不全面的扣1分

13

严格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 》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

5

检查各部门10份已经发布公开的正式文件附件,出现未标定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的,每份扣0.5分。

14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严格执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

5

未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扣5分,解读不全面的扣2分

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15

严格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昌政发〔2019〕2号)有关要求,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4

未公开不得分,公开不全面扣2分

16

按要求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内容

3

未公开扣3分,公开不全的扣1分

17

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组织、财务、人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4

未公开不得分,公开不全面扣2分

18

修订完善政府网站后台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下的公开栏目内容,且公开内容与公开栏目对应一致。

4

存在空白栏目的扣2分,发布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19

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必须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将电子版上报县政府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

3

未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扣3分,未及时上报及上报不全的扣1分。

查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日常备案情况

20

专项工

作情况

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等文件情况

12

未按要求公开相关领域信息的每项扣4分,公开不全面的每项扣2分。

组织县级牵头单位人员检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有方案、有分工、有推进、有结果的公开内容进行评分。3个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分别进行评分。

21

载体建

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管理。

2

无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扣2分。

查看各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行情况

22

积极开展“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

2

未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维护扣2分

23

依申请

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办理机构,人员保障,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严格按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办理答复。

2

未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规范办理涉及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不得分。

查看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情况和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情况

24

回应工作

及时处理答复网民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的留言、咨询、投诉等信息,答复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

答复质量不高,答复内容不准确、存在敷衍应付的扣2分;超过3天未答复的扣1分;超过5天未答复扣2分;超过7天未答复扣4分。

查看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投诉的答复办理情况

25

设有“96128”(12345)专线电话的部门,执行专人分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并保证电话的接通率。

4

“96128”(12345)专线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一次扣2分,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一次扣1分。

查看有关文件(根据通报情况扣分)

加分

项目

1.在政府网站针对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政、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单位名称、地址、职能职责、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公开信息,每公开一家加0.2分。

2.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发现乡镇和部门公开信息存在错误并及时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报告的,每发现一处加0.2分。

3.积极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报请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本部门出台政策文件的,每篇加0.5分。

扣分

项目

1.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1次或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次不合格的,所涉乡镇和部门当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票否决。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1次,扣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一次,扣3分,被县政府办公室通报1次,扣1分。政府网站发布内容被投诉、举报或者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乡镇和部门每次扣10分。

2.政务公开工作出现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3.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如未开展过相关工作或制发过相关文件的,却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