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3050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5-0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鸡飞镇“一队一站”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鸡飞镇委员会
鸡飞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鸡飞镇“一队一站”基层消防力量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提升鸡飞镇消防应急 救援工作水平,根据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云消〔2022〕95 号)、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 方案》(保消〔2022〕69 号) 以及县《昌宁县加强基层消防力 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昌办发〔2023〕15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鸡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全 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构建基层消防力量“一队一站”(即 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不断强化基层灭火救援和消防 安全治理,着力破解乡村分布广、自然灾害多、农村火灾多发频 发、基层消防基础薄弱、救援力量不足等难题,为全镇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根据《昌宁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昌办 发〔2023〕15 号),鸡飞按照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站)进行组建,拟配备 1 名事业编制人员、5 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
( 一)设置专职消防队队长一名(事业编),同时兼任消防工作站站长。
( 二)设置合同制专职消防员 5 名。
(三)镇专职消防队主要承担辖区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 等工作,并按党委政府要求参与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镇消防 工作站主要承担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 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依法授权 或委托方式明确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等事项,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
(四) “一队一站”实行队长(站长负责制),由负责安全 生产工作的党镇班子成员分管,并根据实际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镇人民政府负责“一队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救援调度指挥,业务指导和督查考评。
(五)建立健全“一队一站”专职消防队伍党、团组织,专职消防队(站)中党、团员编入鸡飞镇相应党、团支部。
三、后勤保障
( 一)经费保障。由县财政根据消防业务、人员保障、装备 器材购置、营房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纳入县消防 救援大队统筹管理划拨。“一队一站”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整体工 资水平按照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事业职工平均工资水 平起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标准执行;消防车辆运行维护费参照县消防救援队伍 保障标准执行;伙食补助费参照县级消防救援队伍伙食费标准保 障;被装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标准 2400元/人 ·年保障,并根据政策适时调整。
( 二 )营房设施。根据《乡镇消防队》(GB/T35547 —2017), 按照 “突出重点部位、便于响应出动” 的原则,为 “一队一站” 设置独立办公场所,整合目前镇级公有房屋、场地等建设,配备必要办公、生活、训练设施,满足执勤、工作和生活需要。
(三)装备器材。整合现有装备,并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按照 建设标准,逐步为镇专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车辆和灭火、抢险救援、 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镇人民政府借助“雪亮工程”、综治管理、 “天保工程”等信息平台,建立与县级消防救援机构联勤联动的接处警、视频监控等系统,确保响应迅速、 出动及时。
四、工作要求
( 一)强化责任落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队 一站”负责对我镇基层消防力量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 乡专职消防队(站),定期调度推进,督促指导全镇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相关工作。
( 二)强化部门协作。明确具体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强化 检查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联勤联动、指导培训、督导检查、 考核评价等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协调、顺畅、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过渡期责任落实。 “一队一站”成立后,由镇党委政 府与县应急管理部门讨论后,另行发文确定履职时间,鸡飞林业 站专职消防队目前继续承担“一队一站”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平稳过渡,顺利交接。
附件:1.鸡飞镇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