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35N-/2021-011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温泉镇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温泉镇禁止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行各业禁止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聚集性活动,由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需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各村(社区)群众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
二、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从18日零点起,暂缓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包括:嫁娶婚宴、新居落成乔迁宴、脱孝念经幡宴、满月满岁生日宴、生日祝寿宴等)客事宴席。18日零点前的红事喜事和即日后操办丧事须一切从简,并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参与人员控制在近亲属和必要的邻里相帮人员,对外地远亲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把关梳理筛查,严禁来自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正在医学观察的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扩散相关规定。村(社区)要对本辖区丧事进行登记备案和管控,对违反规定者,由村(社区)进行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三、各村民小组公房、活动场所和待客处一律关闭,不提供任何群众办理客事活动,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要严格监督落实。请全镇广大群众认真遵守好、执行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相互监督,并按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组建起温泉镇“村村是堡垒、家家是哨所、人人是哨兵、处处有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防控体系。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