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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2-0118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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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温泉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镇党委政府组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开展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依法保护、职责法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关责任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在我镇十四五及二〇三五年规划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进行了规划。党政领导落实生态环境党委政府负总责制度,对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抓、负总责2021年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1次;成立温泉镇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指定左玉春为环保专干。

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我镇认真督促本行政区域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隐患巡查、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并及时处置,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和居民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温泉镇2018年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454座,2019年完成改建470座,2020年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334座。公厕和户厕80%以上的粪污得到资源化利用,用于农田施肥。

(二)由集镇办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全镇共有垃圾热解站3座,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理运输,141个自然村通过建立保洁制度,确认村组保洁人员,确保镇区、主要道路周边无生活垃圾乱堆放乱放情况,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经镇人民政府加强对镇区污水排放的严格管控,按照因地制宜,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污水乱泼乱倒现象得到有效减少。我镇已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工作,辖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同时我镇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河长制工作结合推进,切实对沟塘水渠进行管护,村庄周边及村内沟塘水渠干净、水流畅通,无黑臭污水。

(四)加强工业企业的环保巡查检查。温泉镇工业企业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开展非煤矿山的环保检查,通过检查督促矿山和砂石加工企业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同时开展松山锡矿尾矿库的日产巡检,确保固废处置安全。

(五)通过开展农村环境清洁行动,及时对村庄道路、沟渠、残垣断壁进行清扫,基本消除乱搭乱建;生产桔杆通过农户回收堆肥、作为饲料和燃料厂进行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农田残膜由农户收集后自行处理;规模养殖场进行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散养户畜禽粪污处理采取农户自建沼气池或沉淀池,基本实现畜禽污粪入坑,综合利用。

(六)通过退耕还林等项目实施,以及组织各村(社区)开展植树活动等方式,温泉镇村庄闲置土地得到绿化;开展对古树茶挂牌保护,指导农设置科学的采摘方案,优化利用资源。

三、妥善处理好本辖区内环境信访工作。自2019年以来未接到12369环保投诉平台反馈的投诉信息。开展好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出现环境污染纠纷集体到县、市上访的情况,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四、我镇认真督促辖区内新、扩、改建设项目认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执行率100%。

五、我镇认真做好辖区内可能引发环境事件、生态破坏等隐患排查,年内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

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我镇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年内开展环保宣传11场次,其中村级10次,镇级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