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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1-1102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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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林业技术推广,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核查种茶毁林图斑49个,国家森林核查图斑28个,森林即时图斑6个,省级审计问题图斑2个。经核查,涉及违法28个图斑,立行政案件35起,目前尚未办理完结3起。二是办理2019年度结转行政案件23起,其中立案处罚10起,罚款金额2.088372万元,不予处罚13起。三是完成本年度农户自愿义务植树造林共计9.775万株。四是做好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经清查辖区有证养殖蓝孔雀1户有15只,挂靠养殖蓝孔雀1户有3只,养殖竹鼠1户有225只,养殖豪猪1户有10只。清查数量全部处置,共处置动物数量256只,补偿农户4户,发放补偿费7.8194万元,勘验核查野生动物肇事(主要是毒蛇伤人事件)16起,赔偿4.7万元。五是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圆满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885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58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59589.3元。其中:基本支出573586.3元,占总支出的49.46%;项目支出586003.0元,占总支出的50.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358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867.3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543775.18元,出占基本支出的94.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29811.12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600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3902.72元,主要用于公益林承包金和护林员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58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817819.28元对比增加341770.0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61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机构日常运转;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3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53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08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8%。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00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5%。

12.农林水(类)支出1701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8%。主要用于公益林承包金和护林员工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7941.0000元,完成预算的9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41.00元,完成预算的99.2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117.00元,增加18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17.00元,增加181.1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941.00元,占66.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09457.12元,其中,流动资产142402.42元,固定资产929788.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7.9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3206.51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72190.84

142402.42

929788.42

760613.42

16917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严把整地、苗木、栽植等各环节施工质量,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二是强化资源林政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林、护林意识,强化依法治林力度,严厉打击破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强化火源管控,继续抓实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不断创新各种工作手段,提高森林防火管理水平,确保全镇无森林火灾发生。

四是强化预测预报,全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以监测和预测预报为基础,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促进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将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成灾率、害防治率、产地检疫率控制在标准之内。

五是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忠诚、干净、担当,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卡斯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温泉镇林业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885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58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温泉镇林业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59589.3元。其中:基本支出573586.3元,占总支出的49.46%;项目支出586003

.00元,占总支出的50.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镇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本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前期准备

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报送要求,对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二是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昌财发〔2021〕72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