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35N/20240401-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温泉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履行县级农业技术推广公益性职能,负责种子技术服务和管理;负责所在乡镇农产品的日常质量检测;负责对村级农科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履行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1.开展和扩大服务项目,加大各项农业科技、畜牧科技推广力度。
2.认真开展粮食、畜牧、水利工作,扎实推进防疫、抗旱防汛工作,推广好两杂种子的销售工作和各项农业咨询服务,加强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办好各种样板及试验、示范课题;做好测土配方施肥试验、示范样板;抓好玉米、水稻病害的预防和防治工作,搞好各种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
3.认真抓好茶叶生产工作,完成县、镇两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抓好茶园的低改、标准茶园建设工作;加强中耕、施肥病虫害的常规管理;做好生产进度收集及上报工作。
4.认真抓好购机补贴等各项农机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无其他机构设置。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粮食工作。一是积极抓实冬季农业开发和夏收作物生产工作,二是抓好科技增粮示范样板工作,三是抓好各项惠农补贴工作,四是抓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五是做好粮食生产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2.茶叶生产。一是抓好茶叶冬季管理工作,规划好茶叶产业发展,二是创建示范茶所建设,三是抓好古茶园保护、茶文化、茶叶技术培训等工作。
3.农机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努力工作,搞好农机机具的服务,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政策宣传工作,加强管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4.水利工作。一是抓好农村饮水工程后期管护运行工作,二是实施好县水务局安排的各项水利工程,三是继续做好水库、塘坝的蓄水工作,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跟踪监管等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
5.畜牧业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的监管常态化,及能繁母猪理赔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农田种草的技术指导及科技推广工作;三是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823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8234.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030.49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2023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在2024年减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8234.7元,其中:本年收入1768234.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823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030.49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2023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在2024年减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823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68234.7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234.7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9030.49元元,同比减少2.7%,主要原因分析:根据2023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在2024年减少预算;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768234.7元,其中:人员经费1685354.08元;公用经费82880.62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951.96元,主要用于人员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37077.9元,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1405204.8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14.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14.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38858.12元,其中,流动资产13624.05元,固定资产325234.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46.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834.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8570.65元,其中出租资产14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8570.65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