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35N-/2023-0203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温泉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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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林地征占用管理,坚持设计、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实行依法凭证采伐,强化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及林地的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将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查违法案件不姑息,全力开展“森林资源核查”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2.森林防火工作。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我镇时刻绷紧防火弦,根据全镇森林分布特点和防火形势要求,强化各种措施,确保防火安全。防火期内实行全天候值班备勤,遇有火情,及时发现,迅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植树造林工作。造林绿化是生态建设的根本,是产业发展的基础。为此,我们抓两个重点来实施。一是鼓励义务植树。通过镇政府的安排部署,鼓励各村、社区组织,农户自愿义务植树造林;二是坚持科技推广。切实提升了林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含量,同时以技术指导的方式大力支持了产业扶贫。
4.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根据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林业服务中心设立了兼职测报员,每月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山场进行线路踏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本年度没有森林病虫害事故的发生。
5、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工作。及时发放天然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通过一折通兑现补偿基金,完善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制定天然林、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考核办法,签订管护合同,聘用专职护林员,认真组织开展管护培训,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督查,下一年辖区内的天然林、公益林对发生乱砍滥伐、毁林开垦、采砂、采石等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13319.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3319.8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45821.39元,同比增长37%,主要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3319.89元,其中:本年收入913319.8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3319.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45821.39元,同比增长37%,主要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3319.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13319.89元,其中:基本支出913319.89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45821.39元,同比增长37%,主要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元,其中:人员经费810084.49元;公用经费103235.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23年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03.24元,主要用于林业中心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81658.62元,主要用于林业中心人员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733858.03元,主要用于林业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76人次。
减少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18447.01元,其中,流动资产38924.77元,固定资产1165636.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688.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46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21.9平方米,账面原值75798.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11323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附件1.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附件2.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3.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xlsx】
附件【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