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1-0514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5-1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温泉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温泉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温泉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温泉镇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温泉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温泉镇主要履行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纪委、人民武装、共青团、妇联、总工会等工作。其职责分别是:

1.党委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2)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政治引领。(3)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4)领导镇人大主席团、镇人民政府和工青妇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充分行使职权。(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本镇单位的干部。(6)领导本镇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8)对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4)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政府组成人员、政府部门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辖区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7)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8)根据镇长的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9)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政府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4.纪委工作职责。(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2)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3)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增强防腐能力。(4)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同级党委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5)承办职责内的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结案意见。(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7)完成县纪委监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经济社会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5)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7)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协助军队做好本镇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9)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共青团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新时代建设。(2)抓好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好党委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3)教育团员和青年向革命先辈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调研青少年思想状况,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5)组织带领青年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6)执行团的纪律,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7)完成上级团组织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妇联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2)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5)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全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6)完成上级妇联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总工会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依法指导全镇工会组织工作。(2)组织发动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3)督促指导全镇各企事业单位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帮助职工解决困难。(4)督促指导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的工会组建工作。(5)负责全镇的工会干部培训,加强工会自身队伍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6)负责全镇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劳动争议,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7)依法督促检查全镇基层工会经费的足额提取、上交等工作,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8)完成上级总工会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4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财政所。

温泉镇共有4个独立核算机构,其中行政单位一个:温泉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3个,包括: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是: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规模以下现价工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围绕上述目标,切实抓好以下9项工作:

1.坚持科学规划不动摇,狠抓乡村振兴。

2.坚持农业稳镇不动摇,狠抓产业转型。

3.坚持夯实基础不动摇,狠抓项目投资。

4.坚持提质增效不动摇,狠抓集镇扩容。

5.坚持合理开发不动摇,狠抓旅游发展。

6.坚持资金保障不动摇,狠抓财税金融。

7.坚持依法治理不动摇,狠抓社会治理。

8.坚持保障民生不动摇,狠抓平安建设。

9.坚持高压推进不动摇,狠抓自身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93.47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分析: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含政府性基金、非财政拨款收入暂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8.2万元(本级财力129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62.97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分析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暂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1.48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支出中含上级补助专项支出,今年暂未纳入预算导致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5.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专项资金支出暂未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7.05万元

1.人大事务支出12.92万元,主要用于我镇人大主席团基本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68.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12.16万元,主要用于镇村两级人员、运转等基本支出。事业运行256.32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国土规划、文化事业、社会保障等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3.财政事务支出40.82万元,主要用于镇财政所的基本支出。

4.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4.83万元,主要用于镇党委、纪委、组织等党组织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1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5.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1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单位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64.72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4.72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的缴纳。

(五)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1.3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1.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一)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54.68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296.7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6.61万元,住房公积金31.33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58.2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05.68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3.5万元,委托业务费15.26万元,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91.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1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394.22万元。

(二)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6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6.86万元,津贴补贴254.11万元,奖金17.24万元,绩效工资56.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4万元,其中办公费64.5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0.9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22.52万元,劳务费15.26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5.56万元。主要用于村组两级财政半供养人员工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温泉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52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温泉镇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温泉镇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52万元,较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8次,共计接待1878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温泉镇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增长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增长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4万元的原因是因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所需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温泉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事项调整到2021年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温泉镇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