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235/20231016-0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勐统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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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统镇机关内设5个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勐统镇委员会党校)。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这一年,我们凝心聚力促巩固,乡村振兴循序而进。
——工作成效全面巩固。聚集薄弱环节,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持续精准施策、拔丁抽楔,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一是常态化开展月动态监测工作。对重点人群进行跟踪监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确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进退情况。2022年共纳入监测户74户,消除风险29户。二是扎实推进年中集中大排查工作。坚持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组织开展重点群体排查,全年共排查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风险再标注户3户;风险回退2户。三是全面推进第二轮排查暨信息采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2022年,完成全镇9个村(社区)1864户脱贫户和281户监测户家庭收入、措施计划落实、人员自然增减等相关信息,为我镇顺利通过脱贫成效考核验收和后续工作奠定了扎实的信息数据基础。
2.这一年,我们坚持不懈抓经济,发展水平再创新高。
——农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粮食安全持续巩固。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5.35万亩,产量1858.50万公斤;全镇农业支持补贴面积11.90万亩,资金400.10万元。香料烟产业提质增效。2021-2022产季种植香料烟1.3万亩,收购产量3.74万担,烟农收入4561.65万元,烟叶税收1003.56万元。甘蔗产业恢复发展。种植甘蔗9000余亩,其中新植面积3632.80亩。入榨甘蔗3.3万吨,收入1500万元。茶叶产业巩固提升。全镇茶地总面积2万多亩,其中投采面积1.90万亩。干茶产量达297.60万公斤,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0016.1万元。蚕桑产业发展壮大。2022年全镇共新植桑园473.40亩,养蚕5批次5751.5张,交售鲜茧200.26吨,实现总产值952.9万元。现代农业初具规模。保有耕整作业机械584台,联合收割机25台。农业生产机耕面积12.50万亩,机收面积4.80万亩。林果产业健康发展。澳洲坚果产业日渐壮大,2022年保有面积3.17万亩,总产达2020吨,产值2238万元。泡核桃保有面积9.22万亩,总产5004吨,产值5000余万元。畜牧产业势头强劲。生猪存栏5.87万头,出栏6.45万头;大畜存栏2.47万头,出栏1.46万头;家禽存栏9.30万羽,出栏15.1万羽;肉类总产6906吨,禽蛋105吨,肉牛规模化养殖和科技培训项目稳步推进。
3.这一年,我们全力以赴抓建设,镇村面貌焕然一新。
——镇村面貌进一步美化。一是持续推进集镇功能拓展。实施道路修复,周边绿化、亮化、美化、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卫生院扩建等建设项目,集镇停车位、标识标线持续完善,完成集镇主干道围栏安装,进一步强化集镇功能。二是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以单位包干集镇卫生管护为“点”、以路域环境卫生整治为“线”、以自然村为“面”、全镇一盘棋铺开为“体”打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2022年,实施农村户厕改造500座,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55%,100%的行政村建成卫生公厕,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持续提升,乡村“亮化工程”全面推进,新购置垃圾清运车4辆、垃圾斗100个,目前共保有垃圾清运车8辆,垃圾清运机制运行良好,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4.这一年,我们不遗余力固民生,群众利益普及普惠。
——民生保障水平全面增强。社会救助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指示精神,兜准、兜住、兜牢民生底线。2022年我镇农村低保在册834户1306人,发放资金35.57万元;城镇低保在册36户44人,发放资金21.11万元;特困分散供养人员52户55人,发放资金54.23万元;开展临时救助225户,发放救助金41.61万元。养老服务工作方面。严格落实老龄工作政策,做好高龄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发放津贴27.14万元。殡葬改革工作方面。2022年我镇亡故人员122人,火化率100%,殡葬改革有序推进。
——公共事业发展百花齐放。全面完成2022年“县管校聘”工作,进一步充实教育教学队伍力量;“小升初”全市统测高分率占比16.98%,统测优良人数168人,有11个科次的教师的成绩闯入全县前20名,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加强基层卫生医疗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第十版《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和“新十条”联防联控政策,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药品市场监督检查,普及卫生知识,科学防范新冠病毒感染,“保健康、防重症”的良好格局正在形成;充分运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效显著。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2022年开展技能培训班9期,培训400余人次;年内完成全镇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更新及脱贫劳动力就业信息核查,转移劳动力11375人,其中省外4660人,就业环境显著改善。始终高度重视残疾人、老龄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经济建设,统计、移民、民族宗教、武装、档案、邮政、通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5.这一年,我们团结一致抓治理,社会氛围和谐和美
——准确把握政治方向。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勐统、幸福勐统。一是扛牢政治责任。研究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安保维稳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安保维稳联席会议4次,形成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树牢底线思维。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法》等宣传,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沿阵地。三是抓牢工作重点。强化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隐患管控,强化“三非人员”等重点人群管控工作,做到人数清、位置明。深化涉恐隐患排查,开展以少数民族地区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组建10支志愿巡防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牢牢把握关键环节。一是细化措施。坚持以“信息互通、定期研判、协调联动、督办落实”4个机制助推保障“四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关口前移,排查在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以敲门行动、入户走访、集中宣传为切口,预防治理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提升力度。强化在册重点人群管理,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对各类纠纷做到主动排查、主动掌握、主动引导和化解。2022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1起。三是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护苗行动”等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开展预防性侵为主题的法治课4次;防溺水宣传4次;排查水库、坝塘安全隐患60余次,制定警示牌23块;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宣传活动3场次、家庭安全风险评估8次。
6.这一年,我们全面深化转作风,政府建设持续加强。
——强化政府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立场更加坚定、意识更加牢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镇党委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要求,坚决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关键节日节点、社会热点问题中,旗帜鲜明弘扬正能量,全镇思想阵地进一步稳固,队伍战斗力凝聚力持续增强。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镇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办复率达100%。答复、办理“12345”便民热线群众诉求4件,满意率达100%。坚持“三个工作法”,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效,2022年为群众办实事306件,形成了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
3.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
3.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类别 | 数量 | 备注 |
行政编制 | 30人 | 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 |
事业编制 | 38人 | 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 |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 26人 | 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
在职事业人员 | 33人 |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
实有车辆编制 | 4辆 | |
在编实有车辆 | 4辆 |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487,782.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77,782.59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38,859.52元,下降22.77%。其中:财政拨款收增加/减少5,912,541.52元,下降22.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26,318.00元,下降92.66%。主要原因是主要由于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也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0,622,590.65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1,278.41元,占总支出的68.23%;项目支出6,551,312.24元,占总支出的31.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减少-7,532,721.15元,下降26.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596.29元,下降0.38%;项目支出减少7,479,124.86元,下降53.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大幅减少,如勐统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昌宁县勐统镇板家寨村、长山村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71,278.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31,472.03元,占基本支出的89.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9,806.38元,占基本支出的10.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51,312.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包括昌财预〔2022〕4号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100,000.00元;昌财行〔2022〕2号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147.60元;昌财行〔2022〕2号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5,414.00元;昌财行〔2022〕19号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506.79元;昌财发〔2022〕52号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1,737.00元;昌财预〔2022〕46号一次性死亡抚恤及丧葬费专项资金57,348.80元;昌财预〔2022〕83号一次性死亡抚恤及丧葬费专项资金3,004.80元;昌财发〔2022〕6号优抚对象补助经费80,000.00元;昌财发〔2022〕14号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180.08元;昌财发〔2022〕6号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36,621.40元;昌财发〔2022〕6号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56,080.00元;昌财发〔2022〕13号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经费 18,600.00元;昌财社〔2022〕9号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0,000.00元;昌财社〔2022〕62号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0,000.00元;昌财社〔2022〕6号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工作经费152,715.65元;昌财社〔2022〕4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 3,735.00元;昌财社〔2022〕67号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10,800.00元;昌财预〔2022〕69号2018年和2019年县级香料烟县级扶持政策兑现资金827,560.00元;昌财综〔2022〕1号勐统镇国有土地出让资金665,671.70元;昌财农〔2022〕2号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580,000.00元;昌财农〔2022〕4号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补助资金2,209.00元;昌财农〔2022〕5号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补助资金22,791.00元;昌财农〔2022〕20号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60,000.00元;昌财整合〔2022〕11号昌宁县勐统镇勐统社区新城、马田头自然村2022年度脱贫成果巩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700,000.00元;昌财预〔2022〕4号2021年香料烟生产扶持专项资金120,000.00元;昌财预〔2022〕4号2021年晾晒烟种植产业替代补助专项资金112,848.00元;元;昌财预〔2022〕4号2021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 30,000.00元;昌财整合〔2022〕11号昌宁县2022年勐统镇勐统社区马田头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昌财农〔2022〕31号2022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30,000.00元;昌财发〔2018〕283号下达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20,000.00元;昌财社〔2022〕24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68,800.00元;昌财发〔2022〕37号昌宁县勐统镇马家田村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资金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32,590.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相比减少2,649,705.96元,下降11.4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大幅减少,如勐统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昌宁县勐统镇板家寨村、长山村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2,80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3%。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5,03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1,04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3,85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公共卫生。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95,2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6,9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298,82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8,40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41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99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753.5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24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2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99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753.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2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6,352.34元,下降4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865.44元,下降6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86.90元,下降16.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巡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7,227.48元,比上年减少263,576.95元,下降15.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可用的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950509.35元;
2.邮电费33,913.00元;
3.维修费7,600.00元;
4.会议费19,300.00元;
5.公务接待费49,242.00元;
6.劳务费134,120.38元;
7.工会经费41,174.00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53.56元;
9.其他交通费用240,600.00元;
10.电费23,431.1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0,921,148.03 | 7,632,097.85 | 8,642,879.11 | 4,583,407.96 | 1,605,900.00 | 0 | 2453571.15 | 0 | 0 | 20,000.0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资产总额130921148.03元,其中,流动资产7632097.85元,固定资产8642879.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00元,其他资产2453571.1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182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323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880.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3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09.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0,880.0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