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235/20231016-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勐统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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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配合县水务局做好2022年山洪沟治理项目工作,勐统镇2022年山洪沟治理项目涉及勐统社区和酒药寨社区,实施过程中积极协助设计单位做好设计变更优化工作,协助村组做好工程征占地等协调工作,解决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配合工程管理局和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进度,质量监管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总投资400余万元,目前酒药寨社区段项目顺利完工,勐统社区段项目正在实施工程当中。
2.配合县水务局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工作,完成勐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划9件,做到9各村(社区)项目全覆盖。
3.协助设计单位做好大勐统河重点段治理项目规划设计工作,项目涉及大勐统河、新城河、芒蚌河、小勐统河等主要河流,规划总投资6000余万元。
4.根据《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1年度实施方案》及《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2-2023年度实施方案》。全力配合水务局和设计单位做好勐统镇小勐统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取水坝1座,架设输水管网1250m,新建水厂1座(处理能力250m3/d),建设20m3的水池2座,架设配水管网21.384km,安装水表600套,供水人口2879人,计划总投资578.97万元。目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完成,并完成初审,力争2022年9月底完成修编并获得批复,11月份开工建设。
5.协助村组做好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运行工作,加强技术指导,编制完善镇级管理运行及收费方案,明确农村饮水工程“三个责任人”并及时进行公示。完成好饮水保障短板排查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饮水保障方面存在的短板。积极协助市县水质检测部门完成好饮用水、相关河道水质检测工作,督查村组加强对饮用水净化设备、消毒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6.认真开展好河(湖)长制工作。及时贯彻传达各级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按县河长办要求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全年共完成河长制公示牌信息更新17处,全面完成保山智慧水务和云南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河湖核查及全镇河长信息更新任务,配合县级专项执法队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和开展涉河湖及各类保护区违规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行动方案,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依法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7.协助党委政府做好2022年防汛减灾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做好木桩、编织袋等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协调工作,汛期加大对全镇水库、河道等重点工程的巡查、检查力度,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密切关注汛情、雨情,出现险情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积极组织抢险。认真做好全镇水利工程防洪渡汛及抢险预案,逐级签订防汛安全责任状。开展水库“三个责任人”网络培训7人次。加强对水库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汛期值班制度,按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进行蓄水放水,确保水库汛期安全度汛。
8.中心工作。服从党委政府分工安排,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动态管理、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香料烟生产等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539,096.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9,096.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51,890.08元,增长70.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1,890.08元,增长70.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元,增长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糖料蔗项目,以及人员工资上调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32,646.52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599.9元,占总支出的72.83%;项目支出688,046.62元,占总支出的27.1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8,056.08元,增长68.3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5,803.46元,增长23.9%;项目支出增加672,252.62元,增长4,256.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糖料蔗项目支出,以及人员工资上调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4,599.9元。其中: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1,098元,占基本支出的96.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501.9元,占基本支出的3.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8,046.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包括昌财农〔2022〕2号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61,264.62元、 昌财预〔2022〕1号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经费626,78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2,646.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28,056.08元,增长68.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672252.6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45.5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532,10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8%。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844,054.32元,病虫害控制61,264.62元,农业生产发展626,78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16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6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未预算“三公”经费,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勐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57,834.58 元,其中,流动资产246,223.45 元,固定资产463,806.76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00.00 元,其他资产280217.9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57,834.58 | 196,117.79 | 463,806.76 | 183,588.82 | 0 | 0 | 280217.94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