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235-/2021-1015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勐统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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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造林绿化工作
(1)2020年造林主要任务其一是对2015、2016、2018年实施的9000亩退耕还林进行检查验收,对成活率低,抚育管理差的退耕户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场次4次342人次,发放整改通知单150份,正在监督农户对退耕地的抚育管理及补植补造工作。其二是完成义务植树4万株。其三是按时安质完成2019年3000亩退耕还林的面积丈量及栽植,共计省级9个村委会47个村民小组557户农户2524人,其中涉及贫困村6个,贫困户181户781人,949.4亩。
(2)规划实施刺竹山村核桃间密补稀6660亩;
2、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1)狠抓了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镇政府于2019年12月14日召开了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了全镇2019至2020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情况:全镇共签订责任状160份,承诺书359份,组建应急扑火队1支20人,义务扑火队9支145人,巡护监测护林员58人,巡山护林4300人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情况:发放户主责任通知书5000份,出动宣传车140台次,召开会议90次,森林防火公告30份、云南省森林防火命令100份,森林防火戒严令50份,悬挂防火宣传横幅标语20幅,粘贴防火墙报24张,翻新和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标语12条(幅),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150次,设防火检查站3个。充分发挥学校的作用,认真开展好“五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3600余份,每个班级上好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课和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每个学生写1篇森林防火方面的作文,全镇中小学共上森林防火课80课时。严格火源管理、禁止在林区进行野外用火、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处罚违规用火行为13起,处罚违法行为人13人;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做到了全年无森林火灾发。
3、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
度。实行严格的林木采伐申请采伐许可证制度,并实行伐前调查、伐中督查、伐后验收制度,有效地保护了我镇森林资源,2020年共发放林木采伐证有4份发证采伐蓄积16.8立方米,发证出材量12.84立方米,人工林采伐证有4份发证采伐蓄积16.8立方米,发证出材量12.84立方米。
森林核查、种茶毁林图斑下发疑似图斑48(森林核查8、种茶毁林40)个,实际清理核查图斑67(森林核查18、种茶毁林49)个;办理林政案件23件,其中15件立案(12件立案查处,3件立案不予查处),处理10人,罚款31073.14元,8件不予立案。
根据项目需要共计申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件,即两条护林防火通道、昌宁县勐统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4、为防治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松毛虫危害,2020年5月,对勐统镇小勐统统社区2000多亩进行了松毛虫防治,通过对松毛虫的防治,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
5、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
作中处置竹鼠7741只。
6、挂包帮工作。林业中心共计挂钩建档立卡户25户、非建档立卡户45户。
7、廉政建设情况和学习情况
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以党员干部《廉洁准则》依据,认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法制学习和业务学习,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吃拿卡要,不行贿受贿,始终把“上级满意、群众满意、职工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尺度和标准,自觉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由财政、纪检等部门参加的重点工程招投标及苗木集中采购。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林业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2020年以来,按照镇党委统一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县纪委全会、县镇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廉洁准则》。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整体理论水平,转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
总之,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关心帮助下,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林业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平时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与当前的科技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有差距;二是在执行工作纪律上有时不到位,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三是对干部职工管理有时失之于宽,要求不够严。为此,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勇于创新,进一步搞好勐统林业工作。从而使勐统林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50,213.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213.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96,051.35元。其中:基本支出572,851.35元,占总支出的52.27%;项目支出523,200.00元,占总支出的47.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25407.32元,下降17.0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301692.82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92323元,公用经费减少209369.8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2,851.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1692.82元,下降34.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92323元,公用经费减少209369.8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5,178.00元,占基本支出的88.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7,673.35元,占基本支出的11.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障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523,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285.5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昌财农〔2020〕7号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林权管护补助资金390,000.00元;昌财预〔2020〕048号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99,500.00元;昌财农〔2020〕6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资金(国家级公益林)25,700.00元;昌财农〔2020〕57号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补助资金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01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2530.32元,下降39.1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92323元,公用经费减少209369.8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5,32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733,951.06元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2,14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4%。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0,895.00元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1,923.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4,02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4,028.04元。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81.37元,完成预算的5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12.37元,完成预算的3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69.00元,完成预算的77.3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565.24元,下降31.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434.24元,下降66.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69.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434.24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2.37元,占49.63%;公务接待费支出3,869.00元,占50.3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2.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12.3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357,495.06元,其中,流动资产987,581.55 元,固定资产369,913.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98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181.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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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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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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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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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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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57,495.06 |
987,581.55 |
369,913.51 |
303,491.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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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项目三:……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3)自评组织过程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过程情况分析
(3)产出情况分析
(4)效果情况分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