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231017-00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新一届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紧紧依靠全乡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全乡经济社会呈现出发展提速、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抓调度、稳运行,综合实力持续增强2022年,预计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达8.02亿元,农业总产值7.3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10.75亿元,预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68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万元,同比增25%,完成财政支出2911万元,同比增42.84%;实施项目18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7亿元,同比增12%;完成招商引资2亿元,同比增33.33%;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达4.15亿元、2.29亿元,分别增16.25%21.16%2022年新增个私企业22户,总数达217户。

明方向、建机制,产业发展提档升级。2022年,全乡种植蔬菜4.2万亩,实现产量6.8万吨,产值3.6亿元;种植西瓜2.2万亩,产量4.1万吨,产值1.1亿元;种植柑橘、芒果等园林水果1.7万亩,产量1.03万吨,产值超0.6亿元。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发展畜牧产业,实现生猪出栏16.5万头,肉牛出栏2501头、羊出栏6742只、禽类出栏13万羽,实现肉类总产1.6万吨。加大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总量达到8家,新增商贸流通、饮食服务等各类非公经济主体213户,累计达到1274户。

抓拓展、促振兴,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行动,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跟踪帮扶,截至目前,湾甸乡共有脱贫户4771996人,监测户81297人,其中风险已消除户58228人,未消除2369人,2022年到位衔接资金280万元。已脱贫户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61已脱贫户每户实现每年不少于500元的现金分红。通过帮扶,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7562.35元,较去年增长12.99%坚持“产业+就业”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拓展增收渠道,年内全乡村级集体经济总量达240余万元

守底线、保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始终视疫情为命令,以防控为责任,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工作指示批示和安排部署,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2022年,共设置健康检测卡点2个,发放各类疫情防控宣传材料10000余份,接种新冠疫苗10573剂次,排查返乡人员4559人,年内未发生疫情防控重大事件。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开展交通、消防、食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年内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68次,累计发现问题212个,整改212个。充分发挥司法平台效用、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基层民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1次、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36件,民众“轻法轻诉、信访不信法”的观念明显转变,用法、崇法意识不断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5.林业服务中心

6.综合执法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2.湾甸傣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湾甸傣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6,234,644.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34,644.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78,794.74元,增长12.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78,794,74元,增长27.6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700,000.00元,下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十四五”开局之年,乡村振兴项目支出较多,而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6,234,644.46元。其中:基本支出9,666,557.33元,占总支出的36.85%;项目支出16,568,087.13元,占总支出的63.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42,631.44元,下降14.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0111.68元,增长15.96%;项目支出减少5,672,743,12元,下降25.5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为“十四五”开局之年,乡村振兴项目支出较多,如下达昌宁县枯柯河流域(湾甸乡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资金250万元,湾甸乡上甸社区帕旭、街子自然村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湾甸乡小街子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湾甸乡大城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等项目,而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66,557.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11,476.43元,占基本支出的88.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5,080.90元,占基本支出的11.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68,087.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第一批省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55,000.00元;

2.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2,179元,包括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补助资金及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补助资金等;

3.抚恤1,028,367.16元,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补助资金193,887.6元;伤残抚恤834,479.56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45,196.20元,其他优抚支出390,970.00元;

4.临时救助支出125,000.00元,包括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4,100.00元,2021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0,900.00元;

5.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工作经费143,586.97元;

6.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4,140.00元;

7.湾甸傣族乡美丽集镇提升改造建设工程专项资金100,000.00

8.农业生产发展698,014.00元,包括2018年和2019年香料烟县级扶持政策兑现资金69,743.00元,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628,271.00元;

9.农村社会事业1,491,800.00元,包括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496,400.00元,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补助资金19,209.50元,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励补助资金140,400.00元,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30,000.00元,昌宁县湾甸乡土地出让金专项资金800,000.00元,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专项补助资金5,790.50元;

1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300,000.00元,包括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上甸社区马棒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200,000.00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00.00元;

11.生产发展10,500,000.00元,包括昌宁县湾甸乡上甸社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500,000.00元,昌宁县湾甸乡2022年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100,000.00元,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700,000.00元,昌宁县湾甸乡2022年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0元;

12.湾甸乡上甸社区上甸集镇集中安置区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

13.湾甸乡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450,000.00元;

15.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60,000.00元;

16.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0,000.00元,为甸乡上甸社区祥和自然村党建活动主题广场专项资金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34,644.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42,631.44元,下降14.2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1年为“十四五”开局之年,乡村振兴项目支出较多,而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82,75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4%。主要用于乡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88,69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5,8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文化广播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2,39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民政定补、死亡抚恤金、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经费以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0,23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工作经费、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3,06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国土规划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主要用于湾甸傣族乡美丽集镇提升改造建设工程专项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17,331,61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6%主要用于农林在职人员工资、村级人员生活补助、湾甸乡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湾甸傣族乡上甸社区马棒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补助资金、昌宁县湾甸乡2022年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湾甸乡上甸社区上甸集镇集中安置区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上甸社区祥和自然村党建活动主题广场专项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011.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878.7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13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2.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1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011.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878.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1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343.95元,下降4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564.95元,下降4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79.00元,下降34.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甸乡2022年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湾甸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5,080.90元,比上年减少287,400.67元,下降19.92%,主要原因分析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具体为日常办公费减少276,826.0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我乡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237,661,870.26元,其中,流动资产36,090,587.44元,固定资产6,826,83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97,867,336.6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175292.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2830.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24.40平方米,账面原值350,00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7661870.26

36090587.44

6826830.09

3502682.5

1633313.18

0

1690834.41

0

0

0

197,867,336.6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25.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3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77.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6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8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