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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231017-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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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湾甸乡林业服务中心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将资源管理、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灭火等林业重点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等全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全面抓好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助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林业资源管护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开通资源管护新渠道,成立了林长制领导小组,设置了林长制办公室,建成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全乡共设各级林长13名,划定责任区68个,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开展林业资源监测与评价,更新年度数据并做好林、草、湿资源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的衔接。三是抓实打击毁林专项整治行动和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完成上级下发图斑核查和涉林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四是主动服务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县林业局,积极申报森林防火通道、管护点、卡等项目建设。五是持续抓好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

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稳步提升。发放《昌宁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告知书》4000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组织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完成松毛虫防治3000亩,全年无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协助办理蛇伤害人野生动物理赔案件3起。

生态修复保护质量稳步提升。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完成造林地补植补造6000亩、义务植树3.5万株,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6.32%以上,森林蓄积达到150万立方米以上;开展森林生态修复质量成效监测,完成10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效检查、云南省第四次石漠化监测调查及开展森林质量提升等工作,为科学合理确定森林质量提升范围和方式提供依据。

森林防火能力稳步提升。不断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签订“四个责任状(书)”143份,与周边村(社区)签订联防协议2份,投入防火资金5万元,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排名全县第二。节约高效、独立自主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任务,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林业产业发展后劲稳步提升。一是巩固林业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核桃产量稳定在1500吨以上,实现综合产值0.2亿元以上、澳洲坚果产量180吨,实现综合产值550万元,全年林业综合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二是建设澳洲坚果示范基地2000亩,目前正在进行着项目实施,可以按照工期计划进度如期完成。三是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林下养殖、野生食用菌等新兴林业产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82,640.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2,640.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488.78元,增长8.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488.78元,增长8.6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82,640.31元。其中:基本支出455,349.31元,占总支出的42.06%;项目支出627,291.00元,占总支出的57.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480.78元,增长4.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62.22元,下降1.72%;项目支出增加59,443.00元,增长10.4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5,349.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6,044.00元,占基本支出的91.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305.31元,占基本支出的8.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7,291.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97,600.00元;

2.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资金45,010.00元;

3.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劳务费专项资金199,343.00元;

4.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资金15,750.00

5.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费专项资金69,58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640.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1,480.78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1.9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6%。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和天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40,68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4%。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费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98,876.71元,其中,流动资产253,500.62元,固定资产831,3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052.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46.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0平方米,账面原值6,974.3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98,876.71

253,500.62

831,390.00

693900

0

0

13749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6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