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31017-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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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编制乡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确定发展思路,财税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致力脱贫成效巩固与乡村振兴,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发挥职能职责,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按照“壮大骨干财源、培育群体财源、发展新兴财源、开发后续财源”的思路,紧盯重大项目、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夯实财源根基,做到“本乡镇有多少税源”、“税源增长点在哪里”、“增收缺口怎么补”三个心中有数。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进一步完善。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为工作重点,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力重点投向扶贫民生领域,优先保障扶贫民生政策落实,优先支持脱贫攻坚、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规,扎实完善各项财务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在规范合法下运行。一是严把公务接待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共湾甸傣族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湾甸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规范接待审批和报账程序,三年来未出现非公务活动的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同城接待、公务接待中的烟酒茶问题和其他隐形变异的公务接待。二是严控办公经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合理规划使用办公经费,制定办公经费月度使用计划,保障机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中心、财政所正常运转;严把办公经费支出报销,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单据,不予报销。三是严格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不断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规范项目实施,严格核算管理。三年来资金未出现违规行为,未出现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未出现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未出现资金工程招标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未出现以各种名义向农户违规收取各种费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81,388.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525.30元,占总收入的99.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63.41元,占总收入的0.6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2,944.29元,下降32.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807.70元,下降32.5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863.41元,为工资薪金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上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81,388.71元。其中:基本支出279,525.30元,占总支出的99.34%;项目支出1,863.41元,占总支出的0.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0,504.29元,下降63.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4,807.70元,下降32.54%;项目支出减少355,696.59元,下降99.4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上年财政所提升改造项目支出35万元,本年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9,525.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194.00元,占基本支出的69.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331.30元,占基本支出的30.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支出1,863.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5,696.59元,下降99.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昌财预〔2020〕165号昌宁县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50000元和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7560元,两个项目在上年支出完毕,今年无此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525.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上年相比减少492,367.70元,下降63.79%,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财政所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9,52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财政所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86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77.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77.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331.30元,比上年减少72,668.70元,下降46.29%,主要原因分析严控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2,408.00元 ,水费1,151.00元,电费6,504.34元,差旅费16,667.96元,劳务费9,600.00元和其他交通费用18,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465,813.53元,其中,流动资产15,836.83元,固定资产722,358.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334.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809.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65,813.53 | 15,836.83 | 722,358.40 | 507750.4 | 0 | 0 | 214608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