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2-103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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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乡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5.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2亿元,招商引资1.7亿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3.57亿元和1.89亿元。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各项社会事业蒸蒸日上。
突出抓项目、兴产业,发展实力稳步提升。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我们坚持把项目作为全乡工作总抓手,着力解决好项目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路网基础全面完善,投资450万元实施乡村公路畅通工程,实现通畅率达100%,群众生产生活更加便捷。农田水利基础夯实,投资400万元实施枯柯河流域治理工程,投资600万元澡塘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投资1000万元实施小街子村、下甸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集镇供水、农村人畜安全饮水项目全面结束,群众安全用水得到保障。围绕国家政策导向,立足湾甸实际,高标准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美丽家园建设、智慧物流园区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规划。产业发展提质升级。坚持农业主体地位不动摇,充分发挥“三个万亩”规模农业、“四个千亩”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进产业转型。2021年,全乡种植蔬菜3.7万亩,实现产量6.4万吨,产值2亿元;种植西瓜2.1万亩,产量4万吨,产值8800万元;种植柑橘、芒果等其他水果1.7万亩,产量1.2万吨,产值5540万元;种植澳洲坚果、核桃等干果2万亩,产量0.16万吨,产值1532万元。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发展生猪养殖、做大做强肉牛产业,投资300万元建成标准化肉牛养殖场2个、实现生猪出栏13万头,肉牛出栏2303头、羊出栏5202只、禽类出栏12万羽,实现肉类总产1.4万吨。加大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家。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思路,依托高速公路建设为契机,以民族传统文化、最美热带风情、特色佳肴美食等为基础,用好用活政策资源,成功创建帕旭芒石寨AA级景区。
突出惠民生、强保障,社会治理成效显著。筑牢疫情防控“堡垒”。始终视疫情为命令,以防控为责任,根据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四级网格,并指定网格责任人,构筑纵成线、横成片、点相连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网格,筑起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2021年,全乡共设置健康检测点2个,发放各类疫情防控宣传材料8000余份,张贴疫情防控预防知识、公示公告等海报70多幅,摸排登记返乡人员3065人,采集核酸样本26101份,辖区内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社会民生改善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8.96%和99.23%。扎实开展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兜底保障125户235人,发放民政优抚类民生保障资金506.2万元,兑现耕地力补贴等惠民资金478.32万元。适龄儿童、适龄少年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小学教学质量居全县第4位,中考前100名人数居乡镇初级中学首位。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320万元;组织各类技能培训1519人次,就业环境显著改善,就业总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年内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1起,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保持连续7年无命案发生的良好局面,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大力推动移风易俗;积极培育、培养特色民俗活动,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职能和覆盖范围,5个农家书屋、45个村组活动场所配备完善,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突出防返贫、促振兴,脱贫成果巩固提升。防贫机制全面落实。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对66户249人“三类监测对象”实施系统监测,通过产业扶持、劳务奖补、兜底保障等措施给予针对性帮扶,59户229人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增收基础持续稳定。坚持“产业+就业”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拓展增收渠道,年内全乡村级集体经济总量突破200万元,其中,完成100万元以上1个,50万元以上1个,30万元以上1个,10万元以上2个。通过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5956元,较去年增长16.31%。
突出堵源头、重整治,生态环境明显提升。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有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切实抓好生态环保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依法关停、拆除上甸热水塑料管黑作坊,并对违规占用土地进行复垦复耕;开展松脂采集专项整治,清理整治林地1.2万亩,松树13万棵;探索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现粪污还田利用1万亩,全面排查枯柯河流域工业企业、养殖场(户)及旱厕等主要污染源,依法关停拆除枯柯河流域30米范围内养殖场(户)3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等重点工作。投资1600万元建成污水处理系统9座;投资830万元对农村危房进行了提升改造;投资70万元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新(改)建245座,新(改)建自然村无害化公厕5座,集镇范围旱厕全面清除,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
3.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26,072,870.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72,870.70元,占总收入的89.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36%。与上年对比增加4,012,750.77元,增长18.19%,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十四五”开局之年,乡村振兴农林水项目增加4,012,750.77元,如增加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资金2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33,786,864.88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0,626.63元,占总支出的31.43%;项目支出23,166,238.25元,占总支出的68.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633,904.45元,增长59.73%,主要原因分析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1,821,952.13元,如增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20,626.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416.07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办公经费指标增加,支出对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13,979.08元,占基本支出的83.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6,647.55元,占基本支出的16.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66,238.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04,488.38元,增长113.28%,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经费50,000.00元;
2.2020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50,000.00元;
3.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50,000.00元;
4.2020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50,000.00元;
5.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金18,763.00元;
6.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6,754元,包括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补助资金及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补助资金等;
7.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52,472.55元;
8.伤残抚恤(抚对象补助经费)281,291.16元;
9.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14,536.6元;
10.其他优抚支出593,160.00元,包括优抚对象补助、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补助、第二批抚恤资金和省级解困帮扶补助及其他优抚补助等;
11.临时救助支出(困难群众救助)331,800元;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75,214.7元,包括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工作经费、新冠肺炎防疫防控补助资金及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乡镇经费;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75,214.7元,包括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工作经费、新冠肺炎防疫防控补助资金及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乡镇经费;
14.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46,400.00元;
15.停伐补助238,198.00元,包括2021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资金、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林权管护补助资金;
16.昌宁县湾甸乡土地出让金专项资金及收回2020年年初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2,993,521.34元;
17.2021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经费565,443.9元;
18.病虫害控制(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90,890.00元;
19.农业生产发展4,500,000.00元,包括大城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00元,昌宁县枯柯河流域(湾甸乡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资金2,500,000.00元;
20.农村社会事业240,300.00元,包括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155,000.00元,农村“厕所革命”市级奖补补助资金85,300.00元;
2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500,000.00元,下达2019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00,000.00元,下达2019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000,000.00元;
2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3,150.00元,包括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9,9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资金9,000.00元,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资金74,250.00元;
23.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000.00元;
24.其他扶贫支出171,783.00元,包含湾甸乡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132,000.00元,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10,000.00元,2021年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补助经费20,000.00元及下达2019年贫困县总队长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9,783.00元;
25.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57,560.00元,包括下达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7,560.00元,湾甸乡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元;
26.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0,000.00元,为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芒回村巩固提升项目;
27.湾甸乡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57,000.00元;
28.昌宁县环保局拨入枯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款,2000,000.00元,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拨入新耕地项目款(水田管护费)7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93,343.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15%。与上年对比增加14,333,377.36元,增长10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为乡村振兴开局之年,乡村振兴项目增加,对应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有枯柯河流域(湾甸乡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资金25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小街子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25,09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3%。主要用于湾甸乡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及人代会换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2020年度基层科普行动培训办公经费及伙食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7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教体系统职工运动会湾甸代表队文化活动经费补助、文化站办公耗材及空调采购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3,13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民政定补、自然灾害救助、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7,62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新冠肺炎防疫防控补助资金、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工作经费、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乡镇经费、计生宣传员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4,5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021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资金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林权管护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347,12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7%。主要用于2021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经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大城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昌宁县枯柯河流域(湾甸乡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资金、农村“厕所革命”市级奖补补助资金、下达2019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湾甸乡上甸社区帕旭、街子自然村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湾甸乡小街子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湾甸乡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及下达2019年贫困县总队长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及湾甸乡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 。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355.69元,完成预算的65.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443.69元,完成预算的8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912.00元,完成预算的48.9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168.90元,增长18.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337.90元,增长2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31.00元,增长6.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县级要求,统一采购一辆吸粪专业技术用车。公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对应支出增加。湾甸乡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443.69元,占62.76%;公务接待费支出48,912.00元,占37.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443.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2,443.6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湾甸乡2021年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9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9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湾甸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9,481.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017.2元,增长14.05%,主要原因分析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具体表现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增长196,429.57元及差旅费增长24,292.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我乡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资产总额236,538,027.83元,其中,流动资产34,032,430.48元,固定资产8,548,457.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01元,其他资产197,867,336.6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272,824.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9,36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95平方米,账面原值53,959.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6,826.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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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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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6538027.83 |
34032430.48 |
236538027.83 |
5402849.57 |
1127270 |
0 |
2018337.52 |
0 |
0 |
4501 |
197867336.66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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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68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4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将公路基础设施纳入资产系统核算,故本年其他资产增加197,867,336.66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