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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21-1029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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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乡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全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财税金融运行平稳。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66万元,超年初目标任务141.66万元,同比增29.66万元,增长7.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5.74万元,为年初预算1096万元的169.32%;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2.17亿元和1.46亿元。

产业发展逐步提升。“三个万亩”、“四个千亩庄园”规模农业实现大提升。粮食面积稳定在6.4万亩,蔬菜、西瓜面积分别达3.6万亩和1.6万亩,畜牧、甘蔗、坚果等产业稳步发展,蔬菜、西瓜、水果已成湾甸产业发展的靓丽名片,受到中央省市级媒体竞相报道,产业品牌力、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项目投资稳步推进。2020年,完成固定资产入库项目9个,完成固定资产库项目投资报送1.7亿元。投资100万元的下甸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投资200万元的下甸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和投资74万元的芒回村巩固提升项目全面完成。投资400万元的怒江流域枯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湾甸)一期工程和投资1200余万元的15万头生猪屠宰场项目稳步推进。

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评比“红黑榜”制度,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33座,新建行政村无害化公厕1座;完成乡级公厕提升改造1座、集镇区无害化公厕提升改造4座,集镇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善成效明显。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剩余2户10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动态清零,高质量通过国家普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教师队伍不断加强,教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成绩稳步提升,适龄儿童、适龄少年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2019至2020学年末学业水平考试,九年级积分居全县第1位。社会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9.35%和99.05%。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共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95.4万元。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拆除活人墓96冢,公墓建成投入使用。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老干、民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稳定局面不断巩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线索举报及日常管理台账。完善和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完善信访机制,加大矛盾排查和调处力度,对信访案件实行包案责任制,年内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6起。深入推进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落实民族宗教治理工作网格化建设,聘用网格员10名、信息员4名,扎实推进“三化治理”“雪亮工程”,全面加强全乡10个佛寺和1个清真寺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物资储备,绷紧防汛减灾工作之弦。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体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疫情防控成效明显。建立“五户联防、十户联保”的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机制,成立检测点临时党支部2个,抽调40余名党员参与轮班值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实现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零发生”。同时,制定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复工、企业复工复产复业、交通运输行业复运、学校复学、外出务工人员返岗返厂、旅客入住宾馆酒店监管等6个方案,全面推进复工、复厂、复商、复学,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从严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深化年”要求,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严肃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和“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专项整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提升。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政务公开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群众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2.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3.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2,060,11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60,119.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21,385,404.41元,下降49.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为“十三五”及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农林水扶贫项目大量减少。如2019年扶贫类项目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5,000元,下达2019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00,000元,下达2018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5,200.00元,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资金646,000元等类似项目2020年无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1,152,960.43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1,210.56元,占总支出的48.65%;项目支出10,861,749.87元,占总支出的51.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179,056.64元,下降38.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为“十三五”及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农林水扶贫项目大量减少。如2019年扶贫类项目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5,000元,下达2019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00,000.00元,下达2018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5,200.00元,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资金646,000元等类似项目2020年无下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91,210.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830.27元,下降1.19%,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减少,具体表现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比例下调及人员变动调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17,535.19元,占基本支出的8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73,675.37元,占基本支出的15.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61,749.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55,226.37元,下降54.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为“十三五”及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农林水扶贫项目大量减少。如2019年扶贫类项目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5,000.00元,下达2019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00,000.00元,下达2018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5,200.00元,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资金646,000.00元等类似项目2020年无下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91,89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0%。主要用于湾甸乡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2019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8,76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2%。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民政定补、自然灾害救助、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6,18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计生宣传员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2020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1,1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林权管护补助、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国有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192,40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2%。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补助、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2019年度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省级补助、湾甸乡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在养野生动物处置补偿、防汛、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湾甸乡下甸村功能提升项目、香料烟种植项目、雨露计划项目、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贫困人口清零行动产业扶持项目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下达2016年“四位一体”建设试点补助资金及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芒回村巩固提升等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186.79元,完成预算的5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105.79元,完成预算的3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081.00元,完成预算的23.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342.76元,下降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34.76元,下降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92.00元,增长5.4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105.79元,占58.56%;公务接待费支出46,081.00元,占41.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105.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105.7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湾甸乡2020年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08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0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湾甸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2,464.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6,145.72元,增长63.78%,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年加上疫情原因办公支出加大。其中: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1,929.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7,655.27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加上疫情原因办公支出加大。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535.305元,与上年对比增58,490.45元,增长228%。增长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湾甸傣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我乡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资产总额44,265,202.86元,其中,流动资产39,943,313.52元,固定资产4,321,888.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6,753.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008.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95平方米,账面原值53,959.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9,570.2元(其中含土地出租收入12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265202.86

39943313.52

7859094.09

5752849.57

673270

0

0

0

0

0

1432974.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3,5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5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4类重点对象住房困难问题,湾甸乡2020年实施了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改造任务2户,内容如下:

湾甸乡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湾甸乡脱贫攻坚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重要抓手来落实。完成4类重点对象C、D危房改造任务2户。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履行较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编制科学,依据真实完整,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做到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过程

①进度

目前完成4类重点对象C、D危房改造任务2户。

②质量

通过此次排查尚未发现:①局部节点加固缺失、不到位,所加固螺栓紧固不到位现象;②室外散水或排水沟不贯通,存在严重积水情况现象;③屋架及屋盖整体倾斜较大,但未增设剪刀撑现象;④木构件虫蛀、开裂、变型严重未处理现象;⑤墙体通透及较大裂缝未处理现象;⑥改造后的房屋屋顶漏雨未处理现象。

③入住

湾甸乡目前所有危房改造户都已入住改造好的安全住房内,不存在家庭成员仍住危房的现象。

④档案

通过排查多数户档资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发现少数户档资料不规范不完整现象,已完成整改。

⑤造价

在制定“一户一方案”的过程中由乡村技术人员、施工组、农户共同制定改造方案,确定预算资金,完工后由施工方、项目办技术员、监理单位、村业务员以及农户共同验收,进行工程决算,改造后的结算资金都经过乡村两级公示,做到农户明白,工组清楚。

户方案

我乡在做“一户一方案”,都有施工组技术员、村业务员、项目办技术员、挂村领导和户主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现场制定改造方案,农户现场签字认可,通过排查改造内容全部已落实到位。

两牌贴挂

经排查符合“两牌”贴挂对象的农户,已全部贴挂完毕。

资金兑付

我乡严格执照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已将下拨资金全部拨付给施工组和农户,经排查,资金拨付流程符合规范,账务来往清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计划下达金额7.3万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主要由中央资金和县级资金组成,资金全部到位后,严格按照下达计划实施,并按工程进度全部拨付给施工单位。已拨付资金7.3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使用和报账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及资金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面积170平方米,计划下达实施的建设内容及投资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该项目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建设,经湾甸乡乡级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率为100%。

时效指标:该项目计划于2020年1月,2020年12月竣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0年12月,完成及时率为100%。

成本指标:危房改造补助73,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毁损的比例为0;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的比例为100%;改造后房屋入住率为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居住比例为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人。

可持续。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至少10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区群众的经济、居住环境具有重大作用,项目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在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湾甸乡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一经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直至排除隐患方能施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98分,评价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对湾甸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的评价,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严格,施工组织严密,组织机构健全,严格按下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坚持质量标准。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违规违法问题,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地刀刃上,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应有效益。该项目的实施让群众住上安全稳固住房,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乡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

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昌民宗发【2020】8号下达了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按要求实施项目,内容如下: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履行较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编制科学,依据真实完整,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做到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计划下达资金100万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全部到位后,严格按照下达计划实施,并按工程进度全部拨付给施工单位。2020年已拨付资金10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使用和报账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及资金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该项目计划于2020年5月开工,2020年8月竣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0年8月,完成及时率为100%。

成本指标:道路补助标准为87.2万元/公里;民族团结示范户补助标准为200元/户。

数量指标:完成新建改建公路里程0.525公里,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户24户,改建桥梁1座,新建排水沟230米等相关附属设施。计划下达实施的建设内容及投资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该项目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建设,经湾甸乡乡级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

民族团结示范户创建后,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户。

可持续

项目实施后道路保证安全期限至少15年;新建公路全部纳入农村公路养护,养护列养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区群众的经济、居住环境具有重大作用,项目区受益贫困户满意度在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将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使用制度,在建设工程中由于项目资金有限,其他配套设施尚未健全,将继续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争取给予扶持,完善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98分,评价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对项目实施的评价,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严格,施工组织严密,组织机构健全,严格按下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坚持质量标准。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违规违法问题,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地刀刃上,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应有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人民群众办事效益的提高,提供给项目区群众办事场所,解决了项目区群众办事难问题。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乡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湾甸乡香料烟种植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湾甸乡香料烟种植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湾甸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全乡5村(社区)

项目建设目标:全乡2020年香料烟指令性收购计划0.5万担,计划种植香料烟面积2255.8亩。计划实现产值600万元以上,烟叶税收131.99万元以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接到《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购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乡财政所牵头,精心安排部署,安排项目办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

组织过程。乡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实施项目进行整理绩效自评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

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香料烟种植项目估算总投资21.17万元,其中:预算资金安排14.17万元,实际到位14.17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投入4.95万元,用于香料烟生产扶持。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种植2255.8亩香料烟,可生产收购烟叶0.5万担,按现行烟叶收购平均价格24元/公斤计算,可实现烟农售烟总收入600万元以上,可实现烟叶税收131.99万元以上。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巩固香料烟产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推动全乡香料烟生产高质量发展,实现香料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极大地带动烟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烟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对全县经济稳增长、烟农稳增收做出突出贡献。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集中烟叶调制,减少占用土地面积,全程利用阳光进行烟叶调制,无燃烧,无砍伐,无污染,利于保护生态。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控制农药使用。

扶贫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稳定贫困地区群众的经济收入,改善生产生活质量,提高群众幸福感,为该地区群众的发展经济、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下坚实的基础。项目覆盖4个村(社区)、48个村民小组、348户农户、1392人,种植2255.8亩香料烟,可生产收购烟叶0.5万担,按现行烟叶收购平均价格24元/公斤计算,可实现烟农售烟总收入600万元以上,户均收入1.7万元以上,人均收入4200元以上,将呈现出明显的产业扶贫效果。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香料烟未完成绩效目标其中受天气干旱影响,导致香料烟减产,并且农户种植面积未达到预期种植面积,改进措施积极号召农户种植香料烟,不断提高香料烟种植技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香料烟种植项目在5个村(社区)实施,优先考虑建档立卡户和贫困户的种植,给予帮助。在项目建设中,通过香料烟种植加收入。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香料烟种植生产任务,领导小组、项目村相关成员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进程,做好项目实施协调相关工作。

因此评价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进行宣传,把党的好政策、党的好声音清晰透彻地送到群众中去。各村(社区)要积极向农户宣传种植香料烟,带动经济增收,同时,乡政府要做好调整优化种植布局,重点提升烟农种烟效益,全力推进烟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乡脱贫攻坚,推动全乡农业规模化发展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乡政府要积极加大香料烟种植宣传,完善种植技术。确保完成生产目标,带动农户经济增收,提升烟农种植效益,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推动全乡农业规模化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雨露计划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开办联发〔2018〕1号)文件要求,对子女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进行资助,资助目的是促进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至少学会一项有用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资助标准为:东西协作每生每学年补助5000元,其他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分别申报发放,每学期补助2500元、1500元。

2019年秋季学期及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年度资金总投入10.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10.5万元,拨付资金10.5万元,结余资金0元,共资助学生64人次,其中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资助学生15名。

项目绩效目标:2019年秋季学期和2020年春季学期共发放财政拨款资金10.5万元。

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把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发放金额、时间等达到上级部门要求的标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促进工作正常开展。

绩效评价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原则;评价标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是否≥32人,东西协作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是否等于6人,中专、高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是否等于26人,接受补助的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占比是否大于95%,资助标准达标率是否达100%,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是否达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程全部接受资助的比例是否达90%,受资助学生就业人数是否≥80%,受助学生满意度是否≥90%。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请湾甸乡各村(社区)雨露计划业务员对2019年秋季学期和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拟补助对象进行摸底申报。

组织实施:湾甸乡人民政府在村(社区)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对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拟补助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再上报县扶贫办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64人,资金拨付到位,共拨付10.5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64人,拨付财政资金10.5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到位,已全部拨付到64名贫困学生手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64人,其中东西协作享受职业培训补贴15人,中专、高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49人,接受补助的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占比为100%,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为100%,资助标准达标率为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均资助标准为4000元/年,东西协作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5000元/学年,中专高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3000元/学年。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程全部接受资助的比例为100%,受资助学生就业人数占比为9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助学生满意度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该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分析评价:对广大就读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了资金帮助,极大提高了贫困家庭的收入,评价结论95分。

7.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政策。动员贫困家庭家长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做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昌开组〔2019〕3号)和《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通知》(昌开组办﹝2020﹞23号)文件要求,以村(社区)为单位,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摸底排查,从本地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中,分类确定一批本土人才作为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登记造册,有重点地扶持和培育。2020年度计划完成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0人以上。

2020年计划投入资金4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4.55万元,拨付资金44.5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培育认定11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300户以上贫困家庭超过当年脱贫标准。

阶段性目标:培育人数,拨付金额、时间等达到上级部门要求的标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促进工作正常开展。

绩效评价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原则;评价标准:培育数是否≥11人,质量达标率是否等于100%,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低值=500元,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高值=3000元,单个致富带头人补助总金额是否<=20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是否≥346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是否≥0.4万元,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是否≥90%。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前期准备:请5村(社区)加强宣传,摸底排查符合创业致富带头人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由本人申请、村“两委”推荐、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考察,村级确定初步推荐人选,据实填写考察意见建议、带贫情况等,并在村组两级进行公示。村组公示无异后,由湾甸乡人民政府根据各村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实地调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汇总上报县扶贫办。2020年底按照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以上,所带动贫困户实现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年脱贫标准,每带动1户给予500-3000元一次性财政奖补进行补助。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计划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1人,带动建档立卡户346户以上,拨付财政资金40.55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底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1人,带动建档立卡户346户,补助资金40.55万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1人,质量达标率为100%,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低值为500元,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高值为3000元,单个致富带头人补助总金额最高值为15.35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带动建档立卡人口1437人,其中脱贫人口1437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2.5万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为100%。

5.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分析评价:通过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实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农户收购农产品,增加贫困户收入,解决农户收入问题及就业问题,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增强社会稳定性。项目实施后,有效推进湾甸乡,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户的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群众的种植、养殖等技术能力。该项目的实施,是惠民政策的落实、是德政之举,评价结论95分。

6.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20年度湾甸乡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2万元,涉及芒回村及下甸村2个。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切实关注驻村困难及群众实际困难,注重改善驻村饮水及道路条件,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工作由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成立由分管该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财务副乡长为副组长,财政、项目办、扶贫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国土规划中心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项目资料、项目区群众走访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计划投资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拨付工程款2万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启动实施后,严格按照《昌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49号)和项目施工合同,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时,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提出拨款申请,项目办根据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签署意见,经法人签字后办理拨款手续。项目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到施工方指定银行账户,项目结束进行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并在项目区进行项目资金公示。管理过程中,未发现干部冒领、私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的问题;但是由于部分项目尚未完工,完工项目报账资料尚未完善,造成资金尚未支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覆盖驻村个数,指标值2个,实际完成2个,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驻村饮水条件,指标值得到改善,实际得到改善,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驻村道路条件,指标值得到改善,实际得到改善,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驻村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90%,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驻村工作队员满意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90%,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完善其他设施建设,继续改善村级生活工作条件。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部分完成绩效指标;项目资金及时、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有效推进了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乡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湾甸地处两市(保山、临沧)三县(昌宁、施甸、永德)结合部,东连更戛乡,南临镇康河,西与施甸县相邻,北与鸡飞镇接壤。乡政府驻地距县城79公里,距保山城114公里。卡斯至湾甸、施甸至孟定两条二级公路穿境而过,直通清水河中缅国家一级口岸。全乡国土面积316平方公里,集镇面积2.43平方公里,境内最高海拔2056米,最低海拔608米。年平均气温22.2℃,年降雨量882.6毫米。有耕地面积33185.5亩,存量建设用地500余亩。辖区有枯柯河、攀枝花树河、姚关河等大小河流11条、沟渠72条。有库容24万立方米的水库1座。有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5000亩,千亿斤粮食项目区3400亩。有110KV变电站1座。全乡辖1个社区、4个村委会、66个村民小组。有汉、傣、彝、回、苗等12种民族。湾甸素有“天然温室”之称,适宜种植甘蔗、香料烟、冬早蔬菜、热带优质林果等作物。水稻一年两熟,玉米四季可收。青枣、西瓜、芒果、荔枝、火龙果等新鲜水果轮番上市,常年不断。每年11月份——2月份,辖区3万亩无筋豆、豇豆、苦瓜、辣椒、茄子规模上市,集中装运远销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2.5万元,为年初目标任务300万元的114.1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5.3万元,为年初预算1096.27万元的92.95%。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1.9亿元和1.5亿元。

①机构组成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党委、政府统一设置5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另外,设置6个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②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乡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财政所: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③2020年度人员概况

湾甸傣族乡行政编制2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其中1名副科级领导兼任乡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股所级领导职数6名: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

湾甸傣族乡事业编制34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3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财政所所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11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1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1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副主任1名,林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执法中心主任1名。

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8人,行政人员编制28人,事业编制3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制定全乡2020年全年工作计划,根据部门整体支出来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围绕工作职责设立,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7.34%。财政资金收入共计338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6.0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78.76万元。

2020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6万元,财政资金支出共计2115.2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9.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4.27万元,农林水支出51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2020年度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178.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69.47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决算编制情况。2020年严格按预决算制度编制预算、预算调整及决算;全年预算基本保证全乡运转;预决算编制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预算法》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要求,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政策总体目标、使用范围和方向,进行项目实施。结余结转资金,年末全部返还财政,重新进行预算。

预算执行管理情况。一是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二是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良好,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乡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支出,公用经费坚持“十二份之一”制度,按月申报。三是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接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预算编制、执行过程都做到有制度、有依据。

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本级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及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系统财务专项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范执行。二是专项资金严格遵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管理,从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注重宣传,确保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三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完成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级指标中项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准确性属目标设定,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属预算配置。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基础信息完善性属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属资产管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属职责履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属履职效益。

(3)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湾甸乡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万宏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光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刘 淇 乡财政所所长

成 员:李新良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字德芝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钟焕能 乡林业中心主任

赵金茂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尹仕双 乡财政所会计

李奇晖 乡财政所出纳

杨 倩 乡人民政府报账员

王怀升 乡农业中心报账员

杨武明 乡林业中心报账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财政所,负责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单位2020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已建立内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基本合理、合规,项目基本按进度实施,部分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基本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1.5分,绩效档次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本次评价得分具体评分依据及计算过程详见附表《湾甸傣族乡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未根据总体的绩效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进行清晰、细化的绩效指标划分设定,部分绩效指标量化不够。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支付达不到进度要求。财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核算欠规范。资产管理制度方面,部分资产保存不完整、处置不规范、账实不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低等,导致资产管理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科学合理地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预算编制及信息公开,完整填列公开表格。

加强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例如:申请资金、项目报账、与实施单位沟通等工作效率和能力。选择合作实施单位时进行多方位考察,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付,及时完成项目建设。

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核算财政资金,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强化预算执行,完善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严格财务管理监督。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审批关口,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