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40401-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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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通过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村委会加强对村民的教育,不破坏森林资源,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制止。林业中心加强巡回检查。强化护林员的管理,对全乡护林员进行责任签订,明确职责,督促护林员尽职尽责。
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为营造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火环境,从广度和深度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发挥舆论导向,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造声势,形成立体式、多角度的宣传系统。
三是做好涉农资金兑付工作,完成涉农资金系统录入、审核、上传、公示、发放等工作,确保涉农资金及时兑付到个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1,819.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1,819.24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638,474.24元,上年结转结余253,34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预算收入比上年预算减88,725.43元,同比下降12.2%,主要因为基本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减少,与人员相关的工资类以及公用经费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8,474.24元,其中:本年收入638,474.24元,上年结转收入253,34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8,474.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预算减88,725.43元,同比下降12.2%,主要因为基本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减少,与人员相关的工资类以及公用经费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1,819.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1,819.24元,其中:基本支出638,474.24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88,725.43元,同比下降12.2%,主要因为基本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减少,与人员相关的工资类以及公用经费收入减少;项目支出253,345元,为上年结转结余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经费支出。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638,474.24元,其中:人员经费521,613.44元;公用经费116,860.8元。
2. 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53,345元,为上年结转结余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6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41,605.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787,647.08元,主要用于林业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1个,为上年结转项目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支付湾甸乡护林员的工资、森林防火相关办公费等。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如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单位名称: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 |||||||||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指标内容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 |||||||||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经费 | 保障森林资源管理用办公费、劳务费、培训费等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昌林草联发〔2023〕1号 昌林草联发〔2023〕2号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极大促进森林资源保护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昌林草联发〔2023〕1号 昌林草联发〔2023〕2号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率 | >= | 80% | % | 定量指标 | 昌林草联发〔2023〕1号 昌林草联发〔2023〕2号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00,416.27元,其中,流动资产281,320.94元,固定资产净值519,095.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9.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2,7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