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40401-0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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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和执行乡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负责乡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并组织执行,向乡人大报告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镇各项财政收支;
3.负责乡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
4.负责乡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及资金的解缴,管理和监督乡级各项非税收入;
5.负责乡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负责乡各类政策性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7.负责乡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
8.负责乡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9.负责财政、税收等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积极培植财源,促进经济稳步发展。一是要加大扶持主导产业发展的力度,支持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依托我乡的资源、区位等优势,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继续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努力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为我乡财政增收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二是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着力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目标。三是要用好国家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培育市场体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全力增收节支,完成预算任务。一是完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组织收入的责任,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杜绝违规减免、缓缴现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二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底线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确保每一笔支出发挥最大效益。
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生福祉。一是科学安排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支持力度,真正使财政资金投入向“三农”倾斜,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根据“兜底线,保重点”的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行政成本,集中财力用于保障政府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三是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各项惠农补贴发放;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加大对民政优抚、低保人员资金的投入,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2,509.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2,509.5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预算减190,045.47元,同比下降47.21%,主要因为财政所由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参公变为事业编,2023年在职事业人员1名,故与在职人员相关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2,509.54元,其中:本年收入212,509.5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509.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预算减190,045.47元,同比下降47.21%,主要因为财政所由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参公变为事业编,2023年在职事业人员1名,故与在职人员相关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212,509.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2,509.54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09.54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90,045.47元,同比下降47.21%,主要因为财政所由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参公变为事业编,2023年在职事业人员1名,故与在职人员相关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元。
基本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212,509.54元,其中:人员经费91,187.74元;公用经费121,321.8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193,874.43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4.4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8,060.71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资产总额445,258.21元,其中,流动资产18,818.01元,固定资产净值426,440.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55.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