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网格区域内组织全体职工对往来人员做森林防火宣传,提醒群众加强森林防火意识,请广大居民群众理性对待,积极支持和配合防火工作。从自我做起,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不焚烧草地、耕地、做到人走火灭,注意炭火使用安全,加强防火意识,禁止把火种带入森林,防止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