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1935043E-/2022-030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是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安保人员每天早晚两次对县委县政府大院所有区域进行常规消杀。
二是严格落实扫码亮码通行措施,安保人员当好“守门员”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进入大院扫码亮码通行,健康码黄码及红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大院,健康码带“*”号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和单位证明才可入内。
三是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措施,所有进入机关大院人员佩戴口罩,要求所有到大院内参会及办事人员佩戴口罩。
四是严格落实包裹管控措施,所有包裹一律不得进入大院,门卫室不得接收及存放包裹,安保人员不得与快递员近距离接触。
五是严格落实常态化保洁措施,保洁人员要认真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要求,做好大院日常保洁工作,彻底清楚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滋生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