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R020787-/2022-0526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
文号 | 浏览量 |
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昌宁县行政辖区内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二、审批条件
1、凭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的建设项目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
2、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3、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昌宁县体育场南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一11:30,下午14:30一17:30
乘车方式:暂无。
四、申请材料
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1 |
建设工程项目文件 |
复印件 |
纸质 |
1 |
2 |
规划选址意见书 |
复印件 |
纸质 |
1 |
3 |
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
原件 |
纸质 |
1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转发上级地震部门许可证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直接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7121190 0875—7130190 监督电话:0875—7121190 0875—7130190
咨询及投诉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南侧政务服务管理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 //zwfw.yn.gov.cn/bscn/home—“网上办事”—“昌宁县地震局”—“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gov.cn/bscn/home—“网上办事”—“昌宁县地震局”—“ 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在线办理”—“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用户中心”—“输入用户名及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