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2-0506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市政服务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2-05-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申请
用户到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相关业务、递交申请。(需提交材料:居民用水:(1)提供用水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 用水人的房产证明,未办理房产证明的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规划许可证。企业、单位用水:(1)提供用水单位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包含名称、地址的内页)或规划许可证。)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二、设计施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完成现场勘查、工程预算编制、现场施工,根据施工实际做出决算,经双方验收确认,结清安装费用后通水。
承诺时限:对无外线工程为4个工作日、对有外线工程为8个工作日。
注:(如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原因,时间顺延)
用水报装咨询服务电话:0875-7130096(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用水报装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