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0-121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市政服务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1、用水申请
用户到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相关业务、递交申请。
居民用水:(1)提供用水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 用水人的房产证明,未办理房产证明的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规划许可证。
企业、单位用水:(1)提供用水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本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2、设计施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完成现场勘查、工程预算编制、现场施工,根据施工实际做出决算,经双方验收确认,结清安装费用后通水。
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
注:(如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原因,时间顺延)
用水报装服务咨询电话:0875-7130096
用水报装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政府热线:12345,昌宁县水务局:0875—713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