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41223-00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农发〔2024〕87号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昌宁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使用实施方案》;昌农发〔2024〕146号 《昌宁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及省级配套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动物疫病防控机制创新,全面实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综合处置的有效做法,切实保障我乡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和免疫效果监测评价、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动物疫病净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为主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全面提升我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免疫质量,筑牢动物免疫防线和屏障。具体目标任务为:
(一)免疫密度指标。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二)动物疫情平稳。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非洲猪瘟和布鲁氏菌病等为优先防治病种,确保动物疫情平稳,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无害化处理指标。全乡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确保不发生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等养殖业面源污染事件。
(四)经费使用指标。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达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100%。
三、经费下达及使用情况
(一)2024年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30000元,具体使用明细为:
1.珠街乡2024年春防畜禽强制免疫补助(1个村防疫员):617.2元。
2.珠街乡2021年-2022年春防强制免疫死亡补助(1户1头猪):113元。
3.珠街乡2024年春防畜禽强制免疫补助(9个村防疫员):10454.5元。
4.珠街乡2021年-2022年春防强制免疫死亡补助(19户:猪23头,牛5头,羊3只):18815.3元
以上四项资金合计30000元。
(二)2024年下达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10000元,具体使用明细为:
1.2024年9月村防疫员补助(10个村防疫员11人/200元):2200元。
2.珠街乡2024年春防畜禽强制免疫补助(1个村防疫员):156.3元。
以上两项资金合计2356.3元,剩余7643.7元。
四、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下达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10000元,剩余7643.7元。计划用于:
1.用于购买2025年10个村11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人300,共计3300元。2.用购买2024年疫苗物资运输费700元,还未开票。3.用于购买2024年秋防物资(安乃近、地塞米松、针头12*20/12*25、编织袋)1370元,已开发票。4.用于购买2024年8月黑马更换防疫员程昌池意外伤害保险300元。5.用于购买2025年春季防疫物资1973.7元。
五、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2024年春防强制免疫死亡补助花名册 (乡级).pdf】
附件【2021年春防死亡补助花名册(乡级).pdf】
附件【昌宁县2021年秋防死亡补助花名册(乡级补助).pdf】
附件【昌宁县2022年春防死亡补助花名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