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2-081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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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5日至9月15日,保山市审计局对昌宁县立新水库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共指出问题8项。其中建设程序执行方面问题1项,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3项,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1项,其他需关注的事项3项。保山市昌宁县水源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收到保山市审计局送达的《昌宁县立新水库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保审调报[2021]6号)。2021年12月29日经昌宁县人民政府组织昌宁县水务局、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昌宁县财政局等对照昌宁县立新水库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共指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一进行分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要求。目前已按《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昌宁县立新水库工程建设专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方案的请示》(昌政报[2021]40号)整改方案要求完成各类问题整改5项,剩余3项已部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程序执行方面问题
1.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批复。该问题正在整改。立新水库工程项目目前已编制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及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委托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已完成;永久用地办理手续所需组件已基本完成。
(二)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2.补助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该问题已部分整改。昌宁县财政局分别于2021年10月21日拨付资金4500万元,2022年1月20日拨付资金131万元。目前正在积极筹措剩余资金。
3.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违规出借征地移民拆迁专项经费。该问题已部分整改。2022年3月23日昌隆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原渠道归还166.97万元征地移民拆迁专项经费。目前正在积极筹措剩余资金。
4.昌宁县水务局挤占挪用补助项目资金。该问题已整改。昌宁县水务局已原渠道归还资金。
(三)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5.多计项目投资。该问题已整改。项目公司已扣回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的施工电费。
6.项目工期滞后。该问题已整改。目前立新水库枢纽区已完工,具备下闸蓄水验收条件。
7.征地及移民补偿费预估超概算批复。该问题已整改。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协调配合省、市搬迁安置部门,对超概资金作设计变更处理。
8.按照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投入资金总额的2%计取融资管理费用,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增加。该问题已整改。昌宁县水务局已委托由昌宁水源公司代为支付昌宁县立新水库、二道桥水库、磨刀河水库工程2%项目服务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有关批示精神和省水利厅的工作要求,按照保山市审计局反馈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扛实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加强资金规范管理,加快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并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