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U55607G-/2021-122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
下半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
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确保2022年上半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精确发放到人。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昌政办发〔2016〕163号)精神,请各乡镇2022年1月1日至1月10日认真开展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1.《2021年下半年昌宁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花名册》,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上交电子档和纸质材料)
2.核减情况公示照片。(村级公示照片存于乡镇人民政府,镇级公示交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3.被核减人员的死亡证明,服刑文件,录聘用文件或证明。
4.被核减人员的后期扶持证。
联系人:纪春梅
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