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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41230-0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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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对三八沟电站、松山河电站、卡湾一级电站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根据省水利厅 2024 年第一次全省水利安全工作视频会、市 水务局安全生产视频会及《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要求,昌宁县水务局派出安全检查组,对三八沟电站、松山河电站、卡湾一级电站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八沟电站

1.安全生产责任人公示牌中“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未更新。

2.未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二)卡湾一级电站

1.安全生产责任人公示牌中“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未更新。

2.未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三)松山河电站

1.安全生产责任人公示牌中“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未更新。

2.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仅编制了《消防应急预案》,未开 展地震演练。

3.灭火器摆放不规范,其中一个灭火器失效。 4.职工住房两侧墙体拉裂、局部表层脱落。

5.办公室及职工宿舍混用,且堆放杂物、摆放取暖器取暖、 生活用电线路私拉乱接。

6.压力管道杂木、杂草未清理。

7.巡查检查台账不完整。 8.进场道路通行困难。

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相关制度

各电站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结合各自实际,完善相 关制度,修订相关预案,尽快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各电站要迅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库区、挡水堰坝、渠道、 前池、压力管道、电器设备、自建房、道路交通(包括车辆)、特种设备、危化品、消防安全以及各电站涉及的高边坡等。要做 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健全排查检查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