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19-06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扶贫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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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
目前仅有1项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教育儿童按每生每学期150元标准给予资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目前主要有3项资助政策: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4元/生·天,全年按200天计算。我校采用企业供餐与食堂供餐相结合的供餐模式,企业供餐部分由教育局直接拨付供餐企业,食堂供餐部分由教育局将资金拨付各义务教育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专账核算。营养餐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二是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年学期625元标准补助生活费。享受补助的学生必须在校食宿。三是免费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