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水土保持方案所需材料清单:
1.行政许可申请书,纸质原件2份,电子档1份;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纸质6份,电子档1份;报告表:纸质3份,电子档1份)。
受理部门:昌宁县政务大厅水务局办事窗口,咨询电话:0875—712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