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0-040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水务局“昌宁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愿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内容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中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 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2018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满足以上资格要求,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1)邮寄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2)报名资料扫描件(PDF)发送至cndszb@163.com, 未发送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材料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二)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管材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时,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四)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公告时间内(2020年4月1日8时00分至2020年4月9日8时00分),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报名,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
七、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成功后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八、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壹万元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昌宁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X标段”,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一标段开户账号:6232813960000670708 |
二标段开户账号:6232813960000670724 |
汇入地址:保山市昌宁县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7121908 |
联系人:杨梅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1日9时00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4月21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昌宁县水务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右甸南路2号
联系人:熊国柱
联系电话:0875—7130719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邮编:678000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联系人:李金津
电话:13577563389(业务电话)
业务电子邮件:cndszb@163.com
十三、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75—7120928
备注: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光盘投标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无法正常开标情况下开启,否则仅作为采购单位存档使用。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业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业务服务QQ:4009618998
附表:
昌宁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内容及采购预算明细表
一标段
采购货物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80级PE管 (1.25MPa) | PE20 | 26.26 | t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PE25 | 4.30 | t | |||
PE32 | 8.06 | t | |||
PE40 | 7.34 | t | |||
PE50 | 0.54 | t | |||
PE63 | 6.92 | t | |||
PE75 | 0.89 | t | |||
PE90 | 1.29 | t | |||
PE110 | 1.60 | t |
一标段采购预算:850800.00元(其中包含固定配件费50000.00元)
二标段
采购货物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DN热镀锌钢管 | DN15 | 3.30 | t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DN20 | 5.28 | t | |||
DN25 | 3.34 | t | |||
DN40 | 158.42 | t | |||
DN50 | 49.96 | t | |||
DN65 | 34.18 | t | |||
DN80 | 42.94 | t | |||
DN100 | 89.73 | t | |||
DN125 | 8.03 | t |
二标段采购预算:2904629.00元(其中包含固定配件费200000.00元)
采购总预算:3755429. 00元
特别说明:本次采购管材数量依据工程设计数量进行采购招标,结算时按实际使用量进行据实结算。
配件费采用固定价招标,配件单价按市场价格另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