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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09-1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公共服务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1.机构名称;2.开放时间;3.机构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3.《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4.《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文财务函[2016]17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1.政府网站;

2.其他



2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1.机构名称;2.开放时间;3.机构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1.《残疾人保障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1.政府网站;

2.其他



3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1.机构名称;2.开放时间;3.机构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文化馆服务标准》(GB T 32939—2016)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1.政府网站;

2.其他



4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1.活动时间;2.活动单位;3.活动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文化馆服务标准》(GB T 32939—2016)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1.政府网站;

2.其他



5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1.活动时间;2.活动单位;3.活动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1.政府网站;

2.其他



6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1.培训时间;2.培训单位;3.培训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1.政府网站;

2.其他



7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1.活动时间;2.组织单位;3.活动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1.政府网站;

2.其他



8

文博单位名录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

1.政府网站;

2.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