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2111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11-1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库管理中心:
根据《保山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市库塘蓄水计划的通知》(保水〔2022〕107号),下达我县2022年度库塘蓄水计划4693万立方米(确保完成目标),并力争完成蓄水计划5106万立方米(力争完成目标),结合我县历年水情和今年汛期降雨特点及各库塘实际蓄水能力等情况综合分析,现将库塘蓄水任务下达到各乡镇、县水库管理中心,请你们按照下达计划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一、蓄水计划下达情况
全县库塘蓄水数为351座,任务数为4693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4座,任务数1650万立方米,小(一)型水库21座,任务数2185万立方米,小(二)型水库53座,任务数648万立方米,塘坝273座,任务数210万立方米。蓄水计划任务数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是正确处理好库塘蓄水、安全度汛及高水位运行安全的关系,制订“一库一策、一塘一策”的蓄水工作方案,蓄放结合,在确保库塘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或超额完成蓄水任务,保障全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供给,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做贡献。
二是今年蓄水任务从文件下达之日开始执行,请各乡镇、县水库管理中心于每月7日、17日、27日分别为上旬、中旬、下旬将库塘蓄水情况统计上报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如遇节假日可提前一天上报。12月下旬报表数为当年蓄水实际完成数。
电话:7130257 7120090(传真) 工作邮箱:cnslf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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