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31018-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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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正确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2.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确保全年财力收支平衡。
3.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级财政收入和支出,配合国、地税部门抓好税源调查及日常税收征管,完成年度收支任务。
4.加强各类财政补贴资金的资料受理、核实、管理、发放工作;积极推行各项涉农补贴、补助通过“一卡通”管理模式发放。
5.负责管理本级范围内的各类预算资金、非税收入和部门直拨专项资金、征地和拆迁补偿等专项资金,负责做好本级国有、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财务工作,包括会计核算、政策法规学习、核算技能培训、计算机应用等。
7.协助办理好政府集中采购事项等工作,负责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8.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规定,原则上不得再新增政府性债务,严禁增加村级债务,提高乡财政的安全保障能力。
9.负责做好乡政府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调整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依法强化征管,组织财税收入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00,000.00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90,000.00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10,000.00元,在乡人大的关心与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全乡经济工作中心,积极培植财源,抓收入、压支出、保重点的财政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圆满地完成各种惠民补贴的发放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对老百姓的关心和关怀真正落到实处,并结合我乡具体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环境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业积极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以增加乡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压力,摆脱乡镇财政困境。同时,抓好财政信息化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财税管理体系,为今后更多的惠民补贴发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抓好经费保障
珠街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本着“节俭高效”原则,精细化编制预算,最大化满足部门工作需求。重点管控好支出进度、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重要环节,确保预算与支出的同步运作。积极组织本级收入,每年税收任务都圆满完成,并对收入实行全口径预算,在支出预算安排上,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在预算执行进度上,按规定按节点完成支出任务,涉及调整的预算及时经过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每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编制年度本级政府财政决算,严格执行预算报告制度和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全面及时公开。
3.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及会计核算工作,保障经费支出规范性
一是预算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预算管理业务系统,执行全省统一预算执行业务操作流程,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资金支付,涉农补贴全部通过云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将补助个人或家庭的财政资金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另外,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杜绝现金支出。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建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不办理超预算、无计划的拨款。特别是上级下拨的追加指标、补助资金、涉农资金、专项资金,都能做到及时拨付,跟踪问效,专款专用,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会计业务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对账,做到日清月结,并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及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保障资产底数清晰
依托财政预算资产管理系统,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及时准确将资产登记入账,如实反映单位资产情况。定期做好资产清理工作,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核对资产明细,保障资产底数清晰。
5.做好资金监管工作,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性
对于各项财政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监管范围,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资金,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及上级财政报告,对协助监管的资金,在得到监管信息的前提下,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并开展抽查巡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03,485.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485.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8,511.84元,增长127.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8,511.84元,增长127.7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1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故收入合计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03,485.58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85.58元,占总支出的42.00%;项目支出3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58.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8,511.84元,增长127.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11.84元,增长3.47%;项目支出增加330,000.00元,增长1,6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1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故支出合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485.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263.00元,占基本支出的79.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222.58元,占基本支出的20.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名称为2021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开支为350,000.00元,圆满完成相关指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48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8,511.84元,增长127.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1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3,48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22.58元,比上年减少20,117.94元,下降28.20%,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7,043.60元
2.电费1,178.98元
3.差旅费5,000.00元
4.其他交通费用18,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部门资产总额544,242.89元,其中,流动资产24,550.57元,固定资产519,692.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275.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267.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22.41平方米,账面原值218,102.2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291,732.2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91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918.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918.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