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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2-1028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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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度  

部门决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全乡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56亿元、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万元、增长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5万元,占年初预算111.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7万元,占年初预算171.76%;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1.76亿元和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7%和4.34%。  

2.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粮食总产达1298.7万公斤;种植烤烟1.55万亩,完成烟叶产量3.4万担,实现产值5920.9万元以上;泡核桃产量0.41万吨,产值3711.6万元;澳洲坚果产值72万元;种植红花0.6万余亩,实现产值1800余万元;累计发放基础母牛专项贷款等补助资金142户1162.5万元,肉牛存栏0.84万头,出栏0.13万头,增长1.9%,生猪存栏1.25万头,增长2.4%;新植青花椒400亩,累计种植突破2000亩;探索发展魔芋、贡菜、生态水果等新兴产业。  

3.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依托沪滇协作、高标准农田、移民后扶、彩票公益金、民族团结示范乡等项目,建设机耕路10.35公里、硬化村组道路29.57公里;实施从岗社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金宝、黑马、比此、谷满、羊街、从岗、中心校抗旱应急安全饮水保障修复,岔河村备务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改造,庆美村庆美大沟修复,羊街村比巴片抗旱应急补水,马街槽、勒色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羊街村比自其片净水设施建设,乡机关和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从岗、比此、谷满、羊街、庆美5个村委会提升改造,金宝、子堂移民后扶项目,建成黑惠江便桥。全年完成总投资3837.3万元。  

4.社会事业高效推进。整合和调配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年内撤并比此村和岔河村完小建制,只保留村级幼儿园建制,恢复中心校小周制,缓解了师资力量不足、学生在校安全管控难的问题,精准抓实控辍保学工作,中小学在校生巩固率均达100%;开展“金秋助学 爱心圆梦”志愿活动,筹集爱心款3.45万元,捐助学生11人。完成卫生院达标创建,标准化卫生室实现10个村(社区)全覆盖,乡内就诊率达96.68%以上,乡村医疗诊疗量达36.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8.2%、100%,城镇低保累计保障266户270人12.58万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13万人次320.55万元,特困供养累计保障1091户1130人103.77万元,高龄补贴累计发放2589人次12.9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441户1605人65万元。救助困难和受灾群众242户94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4.5万元。建成金宝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金宝、黑马片区公墓投入使用。开发护林员、保洁员、就业信息员、河道管护员、道路管理员、地质灾害员公益性岗位222个,发放补助金228.66万元。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抓实“五个”举措,实现“零病例”,累计免费接种疫苗20558人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扎实开展,珠街乡、中心校、金宝村分别被命名为保山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村。  

5.乡村环境明显改善。着力提高集镇绿化美化,探索集镇管理公司运营新模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户厕改造300座,公厕改造1座,新建1座,使用垃圾焚烧炉12座,垃圾池81个,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群众健康科学文明生活方式逐步形成,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变;全面抓实中央环保督察和各级生态环境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长制要求,乡村两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881次,巡河率达100%以上,发现问题并处理54个,处理率达100%;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体系,环境空气质量、水源水质达到标准要求,严肃处理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6.脱贫成果有效巩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四个全覆盖”和“四个不摘”要求,消除风险52户169人,新纳入监测52户116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培育致富带头人5人,带动27户贫困户持续增收;建立31个专业合作社,带动426户群众增收;实施脱贫人口转移专项行动,转移就业2626人次。打造从岗社区精品示范村,从岗自然村、高月自然村2个美丽村庄,庆美、岔河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7.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政府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政治生态研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等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36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答复。持续纠治“四风”,以开展“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作风之问、发展之变”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力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  

3.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9.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22,253,48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74,343.92元,占总收入的98.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9,145.00元,占总收入的1.70%。与上年对比减少7198872.28元,下降24.44%,主要原因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其中羊肠河水库提水建设工程2050000元,困村交通基础上设施巩固提升项目减少100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减少454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24,771,347.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6,836.47元,占总支出的44.72%;项目支出13,694,511.41元,占总支出的55.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58376.28元,下降9.03%,主要原因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其中羊肠河水库提水建设工程2050000元,困村交通基础上设施巩固提升项目减少100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减少454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76,836.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2855.47元,下降3.0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保险基数下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23,590.85元,占基本支出的81.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3,245.62元,占基本支出的18.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94,511.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5520.81元,下降13.3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2105520.81元,其中困村交通基础上设施巩固提升项目减少100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减少1105520.8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人大换届经费及村干部考核经费473750元  

2.烤烟发展项目435268.83元  

3.社会足球场建设项目193386.5元  

4.民政定补补助1864190.86元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61268元  

6.国有土地出让金项目支出400000元  

7.厕所革命项目资金217154.02元  

8.2021年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元  

9.从岗社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元  

10.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836500  

11.街乡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1250000元  

1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768995.03元  

13.护林员劳务补助1034500.00元  

14.动物防疫资金支出122348.20元  

15.财政所食堂运转经费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02,202.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8%。与上年对比减少2837521.28元,下降10.42%,主要原因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其中羊肠河水库提水建设工程2050000,困村交通基础上设施巩固提升项目减少100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减少454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64,69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运转经费支出、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项目和人代会换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3,38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举办文化相关活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9,38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主要用于抚恤补助、特困人员救助及灾害补助的社会民生保障支出、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7,23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27,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护林员劳务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749,60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7%。主要用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林业改革、动物疫病、农业生产救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0,932.89元,完成预算的1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0,932.89元,完成预算的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公费支付“三公”经费按实际用途经济分类列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2,439.27元,下降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82.58元,下降-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56.69元,下降-7.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2439.27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要求,考察、会议等实际面对面活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932.89元,占58.44%;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00元,占41.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932.8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0,932.8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为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5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的会议发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4,787.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548.1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会议、培训等办公支出相对减少,2021年按工作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机关运行经费增加370548.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135363.29元  

2.电费10000元  

3.邮电费20876元  

4.差旅费34360元  

5.会议费20,000.00元  

6.培训费10,000.00元  

7.公务接待费150000元  

8.劳务费40232元  

9.工会经费87022.86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932.89元  

11.其他交通费用27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资产总额104165162.05元,其中,流动资产28505555.58元,固定资产5795423.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001元,其他资产69834181.5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270,996.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4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4165162.05      

28505555.585      

5795423.93      

2911819.09      

1264505      

0      

1619099.84      

0      

0      

3001      

69834181.5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将公路基础设施纳入资产系统核算,故本年其他资产增加69834181.54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