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2-102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农科教结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技术培训、农村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科研课题攻关与科研成果的引进、推广;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体系建设。
2.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参与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和耕地使用权流转;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3.编制乡农业(含种植、养殖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区域工作。
4.组织农田改造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
5.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指导乡农、林、牧、副、渔业机械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农机培训等工作;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工作。
6.做好畜禽的防疫、检疫服务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建设、防汛抗旱、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8.做好上级农业部门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畜牧工作开展情况
(1)推进畜牧产业。2021年县级指生猪存栏量2.4万头,肉牛存栏1.9万头,羊存栏1.88万头,家禽存栏9.19万羽,禽蛋106吨,全乡生猪实际存栏24748头,肉牛存栏20133头,羊存栏18891头,家禽存栏93096羽。2021年县级指标生猪出栏2.63万头,肉牛出栏0.57万头,羊出栏1.52万只,家禽出栏13.6万羽,2021年全乡实际生猪出栏26794头,肉牛出栏5742头,羊出栏15672只,家禽出栏142381羽,2021年县级指标肉类总产为3573吨,实际产量为3575吨。同时加大疫病防控、生猪检疫工作。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免疫技术操作规程》及“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开展免疫注射。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将动物免疫与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和能繁母牛保险结合等动物防疫新举措。一是完成了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春季:猪口蹄疫免疫14571头,猪瘟、猪蓝耳病免疫7238头;牛口蹄疫免疫4805头;羊口蹄、小反刍兽免疫4601只;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19000羽,鸡新城疫免疫8950羽,免疫密度分别为90.8%、90.2%、90.8%、34.3%、45%、45.2%。免疫反应猪43头,反应死亡17头,反应死亡率为39.5%;免疫反应牛6头,反应死亡4头,反应死亡率为66.7%;免疫反应羊1头,反应死亡1头,反应死亡率为100%;反应死亡补偿费用28800元,其中:猪4876元,牛23500元,羊424元,免疫反应治疗费用总额为1360元,其中:猪860元、牛480元、羊20元。秋季:猪口蹄疫免疫22547头,猪瘟、猪蓝耳病免疫7021头;牛口蹄疫免疫5860头;羊口蹄疫9394只;小反刍兽疫6002只;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27500羽,鸡新城疫免疫28348羽。免疫反应猪15头、反应死亡7头,反应死亡率为46.7%;免疫反应牛5头、反应死亡2头,反应死亡率为40%;免疫反应羊5头、反应死亡2头,反应死亡率为40%;反应死亡补偿费用总额为38220元,其中:猪4721元,牛32000元,羊1500元,免疫反应治疗费用总额为800元,其中:猪300元、牛400元、羊100元。二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2021年在乡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设立非洲猪瘟防控点1个,对生猪屠宰每月按时进行非洲猪瘟采样送检,目前我乡无动物疫情发生。三是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2021年春季,全乡完成猪、牛、羊、禽抗体监测采样44份送检;牛、羊布病监测采样170份送检。秋季,完成猪、牛、羊、禽抗体监测采样44份送检;牛布病监测采样200份。四是兽医治疗工作。据畜主需求来电后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细心咨询、及时出诊,2021年共出诊60余次,对病畜做到认真细致的检查分析,得出治疗方案,方便畜主的同时将畜主损失降到最低。
(3)动物性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包括产地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截止7月10日自宰自食点关闭前,我乡生鲜猪肉自宰自食点共屠宰检疫生猪423头,检出不合格生猪1头,检出不合格猪肝7个,均作无害化处理。生猪“莱克多巴胺、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检测38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未发现在兽药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杜绝不合格的肉食品上市销售,确保消费者吃上了“放心肉”。在开展屠宰检疫工作中,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做到不漏检、不误检,认真做好检疫检验记录,规范证章的使用;监督检查屠宰场搞好环境卫生,坚决消除屠宰场“脏、乱、差”的不安全卫生隐患。二是加大生猪外调检疫工作,共检疫调运生猪914头。三是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监督,规范市场秩序,共开展兽药饲料监督检查4次,对全乡2户兽药、7户饲料经营户进行巡回监督检查,规范全乡兽药饲料销售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管从源头确保质量安全。按照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范执行,加强动物检疫检测和兽药饲料监察,确保全乡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4)畜牧日常工作
一是肉牛冻精改良工作。全乡共设有三个冻精改良工作点,共改良黄牛1604头,水牛282头;农户与冻改技术员密切配合,奶水牛配种数明显增加,受胎率明显提高,犊牛培育和饲养管理水平也有所提高。二是生猪改良和山羊改良工作。共完成猪杂交改良8040窝,其中,人工授精5730窝;山羊改良1203窝。三是农田种草和饲草青贮工作。共完成农田种草5043亩,目前,全乡共有巨菌草8000余亩,其他饲草800余亩;共完成青贮饲料11033吨,很大程度解决了畜禽食草问题。四是养殖业保险工作。按时完成2021年度养殖业保险投保业务,2021年能繁母猪投保2201头;育肥猪投保1415头,能繁母牛投保1358头,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将养殖风险降到最低。五是完成了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奖励补助核查工作。目前,有8头以上基础母牛养殖农户73户736头,新增犊牛501头,已上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 日新增犊牛330头、补助16.5万元。六是加强购买基础母牛专项贷款政策宣传及放贷工作。目前,我乡购买基础母牛专项贷款申报81户,已贷款1136万元。七是完成全国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10个村入户排查登记及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2.种植业工作开展情况
(1)巩固烤烟产业
科学规划建设优质稳产的基本烟田,做好烟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建设特色烟叶生产基地。2021年县级指标烤烟面积14780亩,产量为1700吨,我乡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一乡一品”种好红大烤烟特色品种,2021年烤烟种植覆盖10个村(社区)、122个村民小组、1024户、15592亩,烤烟种植面积14780亩,产量为1700吨,收购均价34.83元/公斤,实现烟农售烟总收入5920.86万元。
(2)粮食工作
一是完成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2021年县级粮食指标为4.29万亩,产量为1298万公斤。全乡实际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2494亩(小春面积13357亩,大春面积29137亩),油菜3006亩。粮食产量1298.7万公斤(夏粮总产228.5万公斤,秋粮总产1070.2万公斤),油菜产量42.7万公斤。二是开展新品种引进种植示范工作。引进玉米新品种“云瑞6号”、“正兴606”、“金白玉3000”、“隆特161”等种植示范;引进热区杂交稻种“川优3607”、“宜香优5979”和温凉区稻种“玉粳24”、“滇禾优615”种植示范,为今后推广良种良法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农业病虫监测和防治。加大草地贪叶蛾的危害宣传力度,并做好防控应急培训,全乡共开展草地贪夜蛾统防统治1000亩,建立监测点2个(岔河村上码小组、比此村下新村小组),发放斜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565户300袋;开展好全乡红火蚁监测,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灾情。四是做好种植业保险(水稻、玉米)收缴工作,2021年收缴水稻保险44户81.56亩,每亩27元(农户自缴10%),共计220.21元;收缴玉米保险810户7619.84亩,每亩18元(农户自缴10%),共计13715.71元,及时上报旱情、汛情等报险工作,截至目前,水稻报险38户56.1亩,玉米报险443户1777.09亩。五是2021年备荒救灾种子发放10个村(社区),103个村民小组、1256户、1200亩,折合资金4.8万元。
(3)助推新兴产业
一是大力推行林下经济,种植魔芋1000亩,集中成片种植面积350余亩。二是推广中草药种植,稳定种植红花6000余亩;三是推广种植贡菜等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的蔬菜产业,大力引导群众从内销到外销转变,推广种植贡菜600余亩,富民增收产业多门类发展。
3.农机工作
一是配合县农机监理站做好上路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监管工作,举办拖拉机年检业务3期,上路拖拉机安全驾驶宣传培训3期,培训人员78人。二是狠抓农机助农工作,参加抗旱、春耕生产的机手人数2400人次,投入生产的农业机械3846台(套),完成机耕面积42200亩,机械植保面积10000亩,机械脱粒粮食2100吨,运送粮食等农产品以及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2.2万吨。三是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加强对《关于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等政策的宣传解读,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矛盾,着力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确保全乡变拖淘汰报废“清零”目标如期完成。2021年6月10日农业中心配合县农机监理站在从岗集镇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在羊街街子、从岗农贸市场、上码街子、珠街街子张贴了《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告》,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另一方面全面澄清底数,对全乡辖区内的变型拖拉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精准核实变拖数量,加强纸质档案与系统信息比对,结合各村(社区)逐台核实机具在用状态,对正常在用、脱险、超年限未注销或报废的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做到辖区内的变拖纸质管理档案数据与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4.茶叶生产。
指导茶企老板搞好茶树抚育管理和低产茶园改造技术,收集上报茶叶生产进度,2021年茶园种植面积430亩,完成干茶产量3.09万公斤,农业总产值达108.15万元。
5.宅基地及设施农用地审批工作。
一是2021年宅基地备案15宗,出具规划许可证19本,2020年备案90宗,出具规划许可证90本,备案的宅基地均为原宅基地内拆除重建;10月份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宅基地指标,上报10宗,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腾冲经纬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测绘,符合审批3宗;二是2021年设施农用地备案56宗,其中2宗到县级备案(天生塘养殖、生态石蛙养殖),2020年备案396宗。此两项工作由林业、农业、自然资源、环保、规划、公路六部门联审,严格审批制度,确保不占用基本农田,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四是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200本、《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200本、日历75张,确保宣传到位。
6.积极申报2个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
一是羊街村(肉牛养殖产业):彝家万人山货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入社社员186户,其中脱贫户74户。通过向社员雇工、收购社员的料草和玉米、以肥料兑换料草和玉米的形式带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2021年吸收使用周边料草40余吨、玉米8余吨;另一方面负责联系销售渠道,统一收购和销售社员的黄牛、核桃和其他山货,有效促进了群众增收。二是从岗社区(红花加工产业):有1家红花加工企业(昌宁嘿呦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家红花合作社(昌宁县珠街灼华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珠街的“阿嘟把”牌红花籽高级营养食用油属于新一代产品,被誉为“珠街农业名牌”。
7.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成立安全监管站一个(农业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0人(各村社区),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构建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22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到县农业局进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录入,目前已例如16个。同时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乡内19个农资、兽药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指导,做好进店登记、日常消杀工作,确保农资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常态化,同时结合我乡农资经营市场实际,进一步规范农资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农资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8.完成惠农补贴工作。
一是草原补贴,涉及全乡10个村(社区)140个村民小组(包括移民搬迁户)3132户农户,补助面积195800亩,补助资金792000元。二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力保护资金)10个村(社区)133个村民小组3529户,补贴资金266.71万元。三是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0个村(社区)133个村民小组3529户,补贴资金38.66万元。四是完成好2021年购机补贴工作,县级下达农机购置补资金5万元,我乡主要用于粮食、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购置补贴,核实补贴机具97台,受益农户8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2户187人),实际完成补贴资金49720元。2021年11月22日又下达给我乡超录资金40000元,目前已录入机具50台,完成补贴资金4026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XX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9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183.4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4395.2元,下降11.5%,主要原因动物防疫项目资金存在财政应返还额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079531.69元。其中:基本支出957183.49元,占总支出的88.67%;项目支出122348.2元,占总支出的11.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7453元,增长6.66%,主要原因动物防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7183.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85.8元,增长2.25%,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录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4459.9元,占基本支出的9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23.59元,占基本支出的1.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34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367.2元,增长61.02%,主要原因动物防疫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531.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7453.00元,增长6.66%,主要原因动物防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718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7%。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2234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3%。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23.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82.59元,增长162.8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购买办公用品和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93309.28元,其中,流动资产267116.64元,固定资产126192.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11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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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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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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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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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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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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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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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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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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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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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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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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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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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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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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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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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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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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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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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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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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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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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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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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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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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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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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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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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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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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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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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1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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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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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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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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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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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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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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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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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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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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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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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