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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1-1022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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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23亿元,同比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万元,同比增长10.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0万元,超年初预算80万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55亿元,超出县级下达任务500万元。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22万亩,粮食总产1283.2万公斤。种植烤烟1.5万亩、烟叶产量3.3万担,实现产值5469.75万元。持续巩固黄牛、土鸡、生猪等畜牧产业,大牲畜存栏3.28万头,出栏2.63万头,实现产值6500万元,建成规模化养猪场3个、养羊场1个。打造岔河、庆美2万亩优质泡核桃示范基地,完成间密留稀2.1万亩。种植饲草1.3万亩,制作青贮饲料0.45万吨。全乡抚育管理坚果、红豆杉、青花椒2万亩,种植百香果、魔芋、生态水果、中药材1.2万亩,进一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引进好生长养殖公司在庆美村建立生猪养殖场,占地面积30余亩,项目建成后,生猪存栏量达3万头左右。

2.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脱贫攻坚质量大排查和年度动态管理,有序推进巩固提升和补短强弱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提升156户,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重点项目9个。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资金1680万元,享受“雨露计划”205人。乡村两级爱心募捐筹资3.12万元,对18名大学生进行资助,社会人士对2名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持续关注返贫风险户,成立爱心帮扶基金,发放救助资金9.1万元,帮扶贫困户19户,有效降低因灾因学致贫和返贫风险。全乡1800户7065人贫困人口实现“清零”,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普查,顺利通过省市县成效考核。

3.乡村面貌不断改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编报9件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建设项目,申报项目资金449万元,目前已全部竣工。实施黑惠江码头枯水期保通工程、3座小(二)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2个水塘改造提升工程;纸厂河小(一)型水库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厕所革命持续推进,新建改造户厕715座,新建公厕3座,改造公厕2座,10个村(社区)均覆盖垃圾集中焚烧池,陈年垃圾、草堆杂物等得到清理整顿,私搭乱建得到有效治理;集中开展集乡周边整治行动,有力改善了集乡面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新建洗手池15个,积极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个人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群众参与、让群众主导、让群众受益的氛围逐渐形成。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完成义务植树4.7万株,荒山荒地、公路沿线、村庄周边绿化面积达426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4810亩,新植造林1190亩。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9起,协助森林公安查处4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4.人民福祉持续增进。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年兑现涉农补贴资金463.08万元。强化社会保障,全乡养老保险参保8623人,参保率100%。医疗保险参保13310人,参保率98%。完成申报医疗救助54人次,申报救助资金7.25万元,异地住院报销72人次,报销总额27.03万元。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为93名优抚对象发放资金61.75万元。加强兜底保障,落实农村低保540户1055人、城乡低保23户24人、享受特困人员分散供养93户96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49户872人、受疫情影响未能外出务工人员造成家庭困难实行临时救助4户13人;高龄、残疾人两项补贴严格落实到位。加强生育服务保障,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261人,扶助资金39万余元。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40人,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和指导,为22对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殡葬改革强势推进,阿文毕公墓投入运营,新增死亡人员全部进公墓。全乡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存量62冢,应拆除的39冢已全部拆除。

5.疫情防控扎实开展。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在疫情警报拉响的第一时间,全乡范围内紧急设置监测点5个,建立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制度,着力构筑上下联动、行动迅速的防控大网,确保管控对象有措施、管控任务能完成、管控职责能落实。对所有外来人员、车辆都实行“一查四清”工作机制,切实将防输入措施落到实处。不间断开展科学防护知识流动宣传,及时劝散聚集人群,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措施,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抗疫,全面促使群众提高做好自身防护意识,有效保障了全乡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乡抗疫取得了“零病例”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珠街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国土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980422.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80,422.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6,183,351.92元,下降38.40%,主要原因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多和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5,079,065.07元。其中:基本支出9,740,433.85元,占总支出的40.54%;项目支出15,338,631.22元,占总支出的59.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768,772.94元,降低34.70%。主要原因厕所革命资金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40,433.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8,594.85元,下降9.5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33,197.93元,占基本支出的84.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4,046.41元,占基本支出的15.75%。主要原因精简办公、精简会议,执行厉行节约。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38,631.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40,178.09元,降低45.11%。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烤烟发展项目2,071,703.84元

2.发展壮大村集体项目314,452.71元

3.公益性岗位补贴137,582.54元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98,644.33元

5.危房改造项目101,481.4元

6.农村厕所改造项目1,124,900元

7.羊肠河水库提水工程项目2,050,000元

8.黑马村二布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1,000,000元

9.雨露计划补助686,500元

10.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5,059,900元

11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1,000,000元

12.彩票公益金项目520,000元

13.民政定补补助资金1052656.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79,065.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00,12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三公经费等运转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4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举办文化相关活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655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乡机关和村级人员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民政定补人员及临时救助、村党建助理信息员工资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3,74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4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443,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7%。主要用于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提升、烤烟发展、民族团结项目、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3,372.16元,完成预算的10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915.47元,完成预算的10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456.69元,完成预算的107.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老化,维修费增加,油价上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增加,物价上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860.28元,增长0.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7.54元,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92.74元,增长0.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车老化,维修费增加,油价上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增加,物价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915.47元,占56.76%;公务接待费支出161,456.69元,占43.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915.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1,915.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为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102,269.00元、维修费91,376.07元、过路过桥费1,591.61元、保险费16,678.79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456.6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456.6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的会议发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4,046.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575.78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会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692,916.97元

2.电费48,085.88元

3.邮电费38,449.14元

4.差旅费31,818.00元

5.会议费20,000.00元

6.培训费20,000.00元

7.公务接待费161,456.69元

8.工会经费86,354.26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915.47元

10.其他交通费用223,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73,445,582.80元,其中,流动资产72,681,821.55元,固定资产净值763,761.25元(固定资产原值3,496,222.90元、累计折旧2,732,461.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18,571.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445,582.80 72,681,821.55 3496222.90 1200931.90 1121505.00 0 1173786.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昌宁县珠街乡黑马村二布自然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硬化组内道路C30砼路面2.417公里(宽3米,厚18厘米);新建M7.5浆砌石排水沟100米(断面0.3*0.4*0.3);建设示范户10户;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实施能有效降低交通运输成本,增加泡核桃、烤烟等农作物的种植效益,增加群众收入渠道;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以“遵纪守法、团结和谐、明礼重教”为主要内容,促进项目区民族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成立领导小组

为组织实施好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0年度黑马村二布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珠街彝族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项目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项目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黑马村总支书记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领导、协调、组织、施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项目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②项目管理

项目计划下达后,在实施过程中,成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办、纪检、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人、黑马村总支书记为成员,全面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

③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昌办发〔2018〕49号)有关规定: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0年度黑马村二布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向云南卫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乾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山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投标邀请书,三家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向我乡发出投标报价,其中:云南卫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993450.00元(大写:玖拾玖万叁仟肆佰伍拾元整);云南乾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996145.10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壹佰肆拾伍元壹角);云南山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报价998687.90元(大写:玖拾玖万捌仟陆佰捌拾柒元玖角)。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接到报价函后,通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由云南卫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993450.00元(大写:玖拾玖万叁仟肆佰伍拾元整),中标工期为240天。

④项目验收

工程结束黑马村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开展了自检自查,总结经验,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按下达计划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乡人民政府进行验收。乡人民政府收到村级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项目办、扶贫办、财政、农业、党政办等部门对项目进行乡级验收。乡验收组验收结论: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0年度黑马村二布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按计划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率为100%,群众满意度为10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100万元,其中:申请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3.42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昌宁县珠街乡黑马村二布自然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正式启动后,根据上级到位资金情况,由乡项目办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提出拨款意见,并填写拨款申请表,经法人签字后办理拨款手续。

项目资金管理拨付上,严格执行《昌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乡级财政报账,做到账款相符、账册相符,并进行专项审计。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批实施方案,在项目管理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严格项目论证、申报、审批等程序,严格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实行乡级报账制,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挥霍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资金投放效益的正常发挥。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硬化组内道路C30砼路面2.417公里(宽3米,厚18厘米);新建M7.5浆砌石排水沟100米(断面0.3*0.4*0.3);建设示范户10户。

②经济效益。通过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道路功能提升建设能有效降低交通运输成本,增加泡核桃、烤烟等农作物的种植效益,增加群众收入渠道。

③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推进黑马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全村的道路通行能力,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同时彝族群众文化素质得到提高,群众自力更生发展生产的信心倍增,为实现各民族团结、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奠定了基础。该项目的实施,是惠民政策的落实、是德政之举,它充分证明了我国民族政策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特有少数民族的关怀,它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④生态效益。工程建设本身对环境污染影响甚小,而且通过配套附属设施的建设,在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的同时,有效减少了人为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破坏程度,防止了水土流失,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⑤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0年度黑马村二布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按计划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群众满意度为100%,完成既定指标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将项目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及时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乡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农村经济总收入32338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66元,同比增长10.6%以上;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万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5000万元以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980422.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80,422.11元,占总收入的100%;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5,079,065.07元。其中:基本支出9,740,433.85元,占总支出的40.54%;项目支出15,338,631.22元,占总支出的59.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财务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现政府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职能的有效履行;三是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五是加强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保证政府财务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决算组织情况:以财政所为工作中心,民政办、林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参与、配合,严格按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部门决算部署会的安排要求,组织开展决算工作。

编报情况:决算编制的过程中注重对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分析、资金绩效的评价。为继续实行部门预算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提高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

审核情况:预决算编制后,由各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经乡人民政府乡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乡长审核汇总上报县财政局。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分为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

二级指标:分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本指标考察在职人员数量控制情况,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重点支出安排率: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情况。

预算调整率: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是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出进度: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程度。

资金结余: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管理制度健全性: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性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程度。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产生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详细情况见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珠街乡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明乡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段向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段净升 乡财政所所长

段净升 乡农业中心主任

杨小凡 乡林业中心主任

王宝娣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辉敏艳 乡财政所统管会计

杨云淼 乡财政所资金会计

张亚清 乡民政办助理

李玉萍 乡政府出纳

邵宗忠 乡林业中心报账员

杨连映 乡农经站报账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财政所,办公室主任段向军,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办公室工作成员为辉敏艳、杨云淼。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改进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珠街乡2020年投入情况:一是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总分3分,得分3分)。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设立2020年主要绩效目标;二是绩效目标准确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860.28元;五是重点支出安排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20年所有项目都纳入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项目预算安排;六是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总分2分,得分2分),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综上所述,投入指标共计15分,得分15分。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预算调整率(总分4分,得分4分),2020年预算调整基本支出有所调增,主要是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工资提标所致),但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以外的相关事项调整;

二是支出进度(总分3分,得分2分),扣分原因是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未按进度完成资金拨付;

三是资金结余(总分4分,得分0分),2019年资金结余1136.75万元,2020年结余1326.88万元,故2020年结余超过上一年,所以扣4分;

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0分),2020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35万元,决算数37.33元,决算算数超过预算数;

五是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4分,得分4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4分,得分4分),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决算公开;

八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

九是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实相符;

十是固定资产利用率(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配置、使用合理有效、无闲置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过程指标共计30分,得分22分。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23亿元,同比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万元,同比增长10.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0万元,超年初预算80万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55亿元,超出县级下达任务500万元。

综上所述,产出指标共计30分,得分3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脱贫攻坚质量大排查和年度动态管理,有序推进巩固提升和补短强弱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提升156户,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重点项目9个。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资金1680万元,享受“雨露计划”205人。乡村两级爱心募捐筹资3.12万元,对18名大学生进行资助,社会人士对2名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持续关注返贫风险户,成立爱心帮扶基金,发放救助资金9.1万元,帮扶贫困户19户,有效降低因灾因学致贫和返贫风险。全乡1800户7065人贫困人口实现“清零”,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普查,顺利通过省市县成效考核。

乡村面貌不断改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编报9件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建设项目,申报项目资金449万元,目前已全部竣工。实施黑惠江码头枯水期保通工程、3座小(二)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2个水塘改造提升工程;纸厂河小(一)型水库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厕所革命持续推进,新建改造户厕715座,新建公厕3座,改造公厕2座,10个村(社区)均覆盖垃圾集中焚烧池,陈年垃圾、草堆杂物等得到清理整顿,私搭乱建得到有效治理;集中开展集乡周边整治行动,有力改善了集乡面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新建洗手池15个,积极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个人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群众参与、让群众主导、让群众受益的氛围逐渐形成。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完成义务植树4.7万株,荒山荒地、公路沿线、村庄周边绿化面积达426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4810亩,新植造林1190亩。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9起,协助森林公安查处4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综上所述,效果指标共计25分,得分25分。

珠街乡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计得分92分,自评等级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年初预算编制有一定差距,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需要加强与项目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增强整体业务水平;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后劲乏力,全乡税收来源主要靠烤烟农产品等第一产业,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税收收入少,财政增收困难。加之因政策调整,人员支出加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乡本级财政压力大;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人员欠缺,同时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够、实际操作经验较少,导致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报账时未能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信息不准确。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会计记账凭证内容不全、不规范。会计摘要不够细化,出现多借多贷,用一张凭证体现多类经济业务。

(2)原始凭证填制的不规范。有些未能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和标准来填写原始票据和凭证,如:一些原始单据基本要素不齐全,金额大小写等相关事项未能够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来进行填写,资金发放的花名册(自制凭证)不够规范。

(3)会计装订不够规范。会计凭证封面没有填写会计主管人和装订凭证人姓名,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和封口章等。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4)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掌握乡本级税源,应收尽收。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本地税源,巩固基础税源,加强对全乡私人建房、私房出租、以及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以财税增收为目标,稳定农业基础财源、加快培植新兴财源,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效益为核心的多元立体财源体系,减少财政压力。

(5)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科学合理地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依法强化征管,组织财税收入。一是积极主动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征管工作实际,主动应对总体经济下行及结构性减税影响,以强化财税收入征管为着力点,准确分析税源动态,确保财税收入依法征收。二是加强税收收入征管,针对重点税收形成动态分析监控常态,做到应收尽收,全年完成税收收入1278万元。三是部门通力协作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密切配合做好核算分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及时缴库,全年完成非税收入2万元。

(2)优先强化民生,完善涉农保障。一是严格落实惠农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6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71.4万元、天然林补助102.4万元、草原生态补贴79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8万元。二是坚持民生、社会保障原则,全年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万元,共计发放自然灾害救助21万元、抚恤补助104万元。三是投入精准,全年共计投入预算内扶贫资金支出1161.33万元,同时达到年内结转结余率8%以内的目标,为全乡抓好脱贫成效巩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落实政策改革,提升预算管理。一是探索完成首次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上报工作,为今后形成每年度编制报告机制打好基础,财政运行更加细化透明。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年度内按规定完成预算执行情况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上年度部门决算、总决算公开及预算调整公开,预算执行透明度持续深化。三是加大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内指标使用规定做好预算执行、指标调整及追加减额度审批制度,硬化预算约束机制。四是深化统一采购,全年通过施行统一政府采购,节约资金4.89万元,资金节约率85%。

(4)落实监督监管,增强防控能力。一是严把预算关,围绕落实上级财政部门以及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制度规定,年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达到5%以上,落实好厉行节约原则。二是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年内完成上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乡级内控制度更加完善。三是落实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按规定完成2020年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自评工作,涉及资金1161.33万元。四是抓好涉农资金使用监管,按期做好乡本级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落实好乡本级报账制,配合好上级监督检查,做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合理规范。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