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1-1022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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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乡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完成
(1)2019-2020年度森林防火期,我乡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在狠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建设的同时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整个防火期内未发生森林火灾,各项指标任务完成率为100%,顺利通过县级检查验收。
(2)森林火灾保险实现全覆盖。全乡森林火灾保险面积26.8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7.14万亩,商品林19.64万亩;公益林保费由县财政统一投保,商品林由林业经营单位或个人投保,投保金额11783.79元。我乡按规定时间将保费统一汇缴至保险公司账户。森林保险投保面积100%,保险率达100%。
2.营林造林工作有序推进
(1)完成义务植树株47239株,荒山荒地、公路沿线、村庄周边绿化面积达425.6亩。
(2)完成了2019年度6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4809.9亩,新植造林1190.1亩。
3.林业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1)泡核桃间密补稀、提质增效工作成效明显。为充分发挥资源潜力,提高核桃单产,提升核桃产业效益,我乡完成了岔河村、庆美村20000亩优质泡核桃示范基地的规划,泡核桃间密补稀面积已完成21000亩。
(2)青花椒种植产业发展势态良好。目前,青花椒种植面积达1570亩,预计后年即可挂果投产。
4.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乡林业服务中心认真研究各类涉林违法活动的规律,适时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我乡在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责任,强化管护措施,使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年来,我乡共查处9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其中:擅自开垦林地案件3起,查处面积7422平方米,滥伐林木案件5起,涉及滥伐林木蓄积18.9立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起,查处面积414平方米。协助森林公安查处4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涉林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有效地保护了我乡森林草原资源,促进了生物多样性的进一步发展。
5.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乡林业服务中心积极摸排林区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一年来,共调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5起,有效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
6.生态扶贫成效明显
(1)持续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偿工程。精准发放71423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71.4万元,受益群众1496户,其中:受益贫困户861户,受益金额26.3万元;发放102384.6亩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偿资金共计102.4万元,受益群众1380户,其中:受益贫困户872户,受益金额42.3万元。
(2)完成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付。及时兑付了2018年度4500亩退耕还林工程第二批政策补助,共计发放补助135万元,惠及农户663户,其中:受益贫困户477户,为贫困户发放补助资金88.2万元。
(3)发放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2020年,我乡共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57人,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57万元,有效促进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家庭增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XX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97,443.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443.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76,676.55元,降低20.13%,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45,663.87元。其中:基本支出460,243.87元,占总支出的54.42%;项目支出385,420.00元,占总支出的45.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45,732.76元,下降29.02%,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243.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24.71元,主要原因压缩办公经费,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2,040.04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03.83元,占基本支出的3.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42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6,308.05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663.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5,732.76元,下降29.02%,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0,24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85,4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林业中心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纳入乡政府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林业中心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纳入乡政府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03.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7.67元,增长23.11%。主要原因分析森林防火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邮电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192,169.05元,其中,流动资产5,028,407.84元,固定资产净值163,761.21元(固定资产原值1,577,094.78元,累计折旧1,413,333.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310.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605502.62 5028407.84 1577094.78 1511657.58 0 0 65437.2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林权管护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拨入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林权管护补助资金4384200.00元,主要用于珠街乡天然林管护人员劳务支出,提高林业服务中心的森林管护目标项目日常费用支出。促进加快推进森林管护规范化管理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乡党委、政府重视项目建设,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项目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村组干部参加的项目工作会议,做到科学规划,高起点、高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建设,把项目建成保障民生的党政工程、民心工程,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前期准备:该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就着手准备,绩效自评工作,组织自评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的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按照项目组织申报、批复、实施、竣工验收,进行了分段绩效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637200.00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已拨付385420.00元,主要用于珠街乡天然林管护人员劳务支出,项目日常工作费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使用和报账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及资金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天然林管护人员生活补助。提升完善加快推进森林管护规范化管理。
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天然林管护人员生活补助。提升完善加快推进森林管护规范化管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天然林管护人员生活补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对珠街乡森林管护规范化管理工作有促进作用,群众满意度较高达8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91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对项目进行评价后,在珠街乡进行了公示,并作为下年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为珠街彝族乡所属的股所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
主要职责: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设置专兼职岗位7个:林草技术岗、护林防火岗、病虫害防治岗、产业发展岗、林草资源管护岗、林权服务岗、执法专干。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严把整地、苗木、栽植等各环节施工质量,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二是强化资源林政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林、护林意识,强化依法治林力度,严厉打击破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强化火源管控,继续抓实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不断创新各种工作手段,提高森林防火管理水平,确保全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四是强化预测预报,全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以监测和预测预报为基础,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促进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将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成灾率、害防治率、产地检疫率控制在标准之内。
五是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忠诚、干净、担当,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珠街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97,443.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443.87元,占总收入的100%;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45,663.87元。其中:基本支出460,243.87元,占总支出的54.42%;项目支出385,420.00元,占总支出的45.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乡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自评指标分为四大类,总分100分,分别是投入指标15分、过程指标30分、产出指标30分、效果指标25分。每一大类指标又明细划分到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具体明细如下:
投入指标:投入指标的二级指标是目标设定(7分)和预算配置(8分)。
目标设定的三级指标为绩效目标是否设立(3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目标准确性(4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的三级指标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2分),本指标考察在职人员数量控制情况,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三公经费”变动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重点支出安排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情况。
过程指标:过程指标的二级指标是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
预算执行的三级指标为预算调整率(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支出进度(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程度;资金结余(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预算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资产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性运行情况;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程度。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30分),三级指标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分),该指标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效果指标:效果指标的二级指标为履职效益(25分)。三级指标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15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产生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前期准备: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报送要求,对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二是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珠街乡2020年投入情况:一是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总分3分,得分3分)。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设立2020年主要绩效目标;二是绩效目标准确性(总分4分,得分4分),扣分原因是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五是重点支出安排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20年所有项目都纳入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项目预算安排;六是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总分2分,得分2分),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综上所述,投入指标共计15分,得分15分。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预算调整率(总分3分,得分3分),2020年预算调整基本支出有所调增,主要是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工资提标所致),但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以外的相关事项调整;
二是支出进度(总分4分,得分3分),2020年项目收入63.72万元,支出38.54万元,结余25.18万元;
三是资金结余(总分4分,得分0分),2020年结余超过2019年结余数;
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4分),2020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决算算数不超过预算数;
五是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4分,得分4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4分,得分4分),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决算公开;
八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
九是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实相符;
十是固定资产利用率(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配置、使用合理有效、无闲置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过程指标共计30分,得分25分。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2.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产出指标共计30分,得分3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完成义务植树株47239株,荒山荒地、公路沿线、村庄周边绿化面积达425.6亩。完成了2019年度6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4809.9亩,新植造林1190.1亩。
泡核桃间密补稀、提质增效工作成效明显。为充分发挥资源潜力,提高核桃单产,提升核桃产业效益,我乡完成了岔河村、庆美村20000亩优质泡核桃示范基地的规划,泡核桃间密补稀面积已完成21000亩。青花椒种植产业发展势态良好。目前,青花椒种植面积达1570亩,预计后年即可挂果投产。
乡林业服务中心认真研究各类涉林违法活动的规律,适时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我乡在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责任,强化管护措施,使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年来,我乡共查处9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其中:擅自开垦林地案件3起,查处面积7422平方米,滥伐林木案件5起,涉及滥伐林木蓄积18.9立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起,查处面积414平方米。协助森林公安查处4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涉林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有效地保护了我乡森林草原资源,促进了生物多样性的进一步发展。
乡林业服务中心积极摸排林区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一年来,共调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5起,有效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
持续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偿工程。精准发放71423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71.4万元,受益群众1496户,其中:受益贫困户861户,受益金额26.3万元;发放102384.6亩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偿资金共计102.4万元,受益群众1380户,其中:受益贫困户872户,受益金额42.3万元。
完成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付。及时兑付了2018年度4500亩退耕还林工程第二批政策补助,共计发放补助135万元,惠及农户663户,其中:受益贫困户477户,为贫困户发放补助资金88.2万元。
发放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2020年,我乡共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57人,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57万元,有效促进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家庭增收。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