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40402-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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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5.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6.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乡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7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产业赋能,逐步凸显“增收”成效
一是传统产业稳步推进。服务农业生产一线的力度不断增强,激发种粮积极性,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坚持“以草养畜”发展模式,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稳定畜禽存栏出栏量。二是特色产业助农增收。富民增收特色产业多门类发展,以“双绑”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助农增收产业效能不断凸显。三是经济林木增效明显。开展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技术培训。
2.坚持项目带动,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科学推进项目编报。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民生保障为重点。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建、续建项目,统筹推进小微项目建设。
3.坚持有效衔接,全面夯实“振兴”基础
一是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围绕2023年全面消除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目标,落实防贫动态监测帮扶,强化产业带动,促进稳岗增收。
4.坚持聚焦民生,全力打造“贴心”名片
一是社保帮扶稳步推进。二是民政帮扶规范落实。发放农村低保救助金、特困人员救助金等。三是退役军人帮扶成效明显。四是精准帮扶有效衔接。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5.坚持绿色环保,深入践行“生态”理念
一是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抓好卫生厕所建管工作,完成户厕改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不断提档升级;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红黑板”等制度,实现整治常态化。二是扎实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库塘渠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升。
6.坚持文化铸魂,着力涵养“乡村”底蕴
一是围绕中心大局,讲好发展故事。建强宣传队伍,创新宣传方式,讲好发展故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7.坚持精准治理,持续巩固“稳定”局面
一是全力抓安全稳定。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7”专项行动及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织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网。二是全力抓网格治理。压实责任,持续开展好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三是全力抓普法宣传。全乡法律知晓率不断提高,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8.坚持自身建设,奋力构建“干事”格局。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践行为民宗旨,高效回应群众诉求。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断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三是聚焦示范引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努力打造廉洁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79629.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79629.1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738924.56元,同比增长5.1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79629.14元,其中:本年收入14379629.1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79629.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738924.56元,同比增长5.1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79629.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179629.14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9629.14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738924.56元,同比增长5.1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资;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4179629.14元,其中:人员经费7054079.80元;公用经费2241516.3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4884033.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8244.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315.72元、卫生健康支出582658.55元、农林水支出7152410.27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2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0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5174.00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59977.00元。主要原因是路况复杂,车辆维修成本增加及出行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5次,共计接待224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174.00元,增加59977.00元。主要原因是路况复杂,车辆维修成本增加及出行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174.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977.00元。主要原因是路况复杂,车辆维修成本增加及出行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调拨转入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001906.62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469.18元,同比增长1.03%,占基本支出的16.27%,主要原因是取消参公单位,机关运行费用统一纳入乡政府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资产总额147638872.31元,其中,流动资产76357052.73元,固定资产1447637.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51000.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21.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附件1.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的情况说明.docx】
附件【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