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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40402-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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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置专兼职岗位7个:林草技术岗、护林防火岗、病虫害防治岗、产业发展岗、林草资源管护岗、林权服务岗、执法专干。

)重点工作概述

火灾发生率控制在9‰以下,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面积、投保率达到100%。完成营林造林任务,根据县局下达的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义务植树、四旁植树,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存在问题整改。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控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100%,林业案件查处率在95%,护林员涉林案件发现率在80%以上。完成澳洲坚果和青花椒抚育管理,持续推进泡核桃抚育管理。火灾发生率控制在9‰以下,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面积、投保率达到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7077.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7077.92,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5704.50元,同比下降5.5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工会经费、保险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7077.92,其中:本年收入607077.92,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7077.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5704.50元,同比下降5.5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工会经费、保险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7077.9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7077.92,其中基本支出607077.92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5704.50元,同比下降5.5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工会经费、保险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00,与上年保持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607077.92元,其中:人员经费599229.56元;公用经费7848.3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386.88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196.19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696.72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4.84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2130204事业机构487013.2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797800.81,其中,流动资产4581989.34,固定资产215811.4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733.3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228.88。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