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3-0202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珠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完成了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包括产地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科学规划建设优质稳产的基本烟田,做好烟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原料供应基地化、烟叶品质特色化、生产方式现代化的产业体系,打造特色优质烟叶规模生产基地。完成2022年小春粮食生产任务及大春播种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46万元,增长24.00%,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录1人,人员工资、保险和工会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24万元(本级财力162.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46万元,增长24.00%,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录1人,人员工资、保险和工会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46万元,增长24.00%,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录1人,人员工资、保险和工会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2万元、农林水支出131.4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4.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农业中心资产总额10.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4万元,固定资产2.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