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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T65759N-/2021-123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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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供销社“十二五”及“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规划2011年至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认真履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引导以“两社一会”为主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县供销社围绕全县优势农业产业,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做好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管理工作,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助农增收。发展专业合作社200个,综合服务社9个,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1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个。

(二)积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县供销社要发挥系统优势,整合资源,采取“改造、整合、优化”的办法,围绕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经营等重点,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加快形成农村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得到有效改善。完成县供销社“电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商品流通工程7个。

(三)稳步推进企业改革,加强社有资产管理。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加大开放办社力度,增强自身实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县供销社在县农资公司、联席古树茶专业合作社的股份合作。对勐统、漭水、达丙三个基层社进行改制,完成漭水、勐统、大田坝3镇基层社生猪屠宰企业搬迁建设,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的建设管理力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积极做好农资供应服务。县供销社要紧紧围绕为农服务的宗旨,不断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做好农资供应工作。供应化肥15万吨,为我县农业生产发展做出贡献。

(五)供销综合改革工作成效初显。根据省市供销社工作安排部署,县供销社要完成综合改革方案的起草、审核,并经昌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六)服务“三农”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商品经营总额30亿元,完成化肥销售15万吨,实现企业利润5000万元。

二、“十三五”规划

(一)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继续引导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立规模大、质量高、作用明显的合作经济组织,每年高标准高质量的合作经济组织不低于25个,至“十三五”末,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520个以上,在发展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规范提升,每年规范提升专业合作社不低于30个。

(二)进一步加强乡村流通工程建设

1.完善县乡管理机构。对在历次改革中经营资格、法人机构灭失、资产整体处置的基层社,由县联社理事会引导动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牵头重新恢复。并开展辖区内农副产品购销服务。

2.健全农资购销体系,发挥“服务员”作用。配合县农资公司争取系统内各类项目支持,健全完善县乡村(社区)农资配送、供应网络体系。加强和改进企业内部管理,鼓励拓宽、延伸农资服务的项目和渠道,开展测土配方、定点生产、定向供给等服务,促进土壤施肥、农作物用药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推进日用品超市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系统内项目支持,加强“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利用基层社现有土地、房屋资产,以股份合作、独资经营等方式发展农村日用品百货超市。

(三)推进社有企业实力提升

1.争取国家“新网工程”项目、“乡村流通工程”等项目支持,以农资配送和茶叶、泡核桃、果蔬销售为重点,发展县供销合作社参股的各类加工、销售企业。

2.以茶叶种植销售、泡核桃加工销售、生猪养殖销售为重点,分年度逐步组建以农产品门类划分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予以扶持,并由县供销合作社参股或控股。用3年时间发展各类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8个以上,其中县供销合作社参股的合作社、联合社3个以上。

3.发挥各成员社资源优势,争取项目支持,整合社会力量,提倡互联网思维,树立招商合作理念,创新合作经营方式,利用系统内电商平台或省市电商平台,发展县联社独资或控股农村电子商务企业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