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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50509-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惠农政策 发布日期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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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严格规范畜禽养殖助力农村污染防治

近年来,昌宁县从规范化养殖场、加强散养户管理、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等入手,严格规范畜禽养殖,助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昌宁县规范化养殖场严格按“一场一策”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目前,全县规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全县种养结合面达100%。

昌宁县加强对畜禽散养户的管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依托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对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域养殖密集区开展生猪散养户养殖污染治理,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规范散养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有序推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治理项目,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2023-2024年累计实施散养户粪污综合治理项目7个,治理散养户1404户;2025年计划实施散养户粪污综合治理674户,目前完成项目方案编著,正在报批。

此外,昌宁县还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昌宁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24年8月19日建成并试运营以来,该处理中心采用高温高压化制工艺对病死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日处理能力可达30吨。试运营以来,处理中心累计通过“公交式”到点收运病害猪9184头,羊107头,鸡128羽,牛354头,合计450吨。通过及时收集、规范运送、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肉食品安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

目前,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24年,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8.8%,2025年计划生猪规模养殖改造提升出栏达500—4999头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个。其中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计划投入中央奖励资金24.34万元,同时将积极开展重要水源地及重点河流域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澜沧江和怒江流域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以行政村为单位,扶持407户生猪家庭养殖户完善粪污收集处理池建设。计划投入中央奖励资金195.36万元,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县级评审,待项目批复后即可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