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40207-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惠农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载人规定: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件,请广大农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农用车、拖拉机,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一)轮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设计用于农田作业,不是为了载客而设计的。载人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包括意外跌落、车辆失控等危险情况。
(二)变型拖拉机不能超员超载,货箱不能载人。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已注销的变型拖拉机不能上路行驶。
(三)不无证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交由没有操作证件的人员操作。不在恶劣条件(陡坡、路窄和极端天气等)下操作农业机械。
二、饮酒与驾驶:
饮酒后驾驶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力和反应速度,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即使是少量的酒精也可能对驾驶能力造成影响。
三、维护和检查:
在使用农业机械之前,进行彻底检查,确保所有部件正常工作,没有损坏或磨损。定期进行维护,以保持农业机械的最佳工作状态。
四、遵守交通规则:
即使在乡村道路上,也要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保持适当的车速,注意周围的交通情况。注意天气和路况变化,如有必要,调整行驶速度和路线。避免在能见度低或路面湿滑的情况下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