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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3-042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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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昌宁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情况的公示

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根据《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23号)的规定,现将昌宁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重点支持环节

昌宁县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将按“集中投入、重点突破”的原则,重点用于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改造提升、调出大户引种、重要水源地及重点河流流域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防疫、检疫和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6个方面的补助与支出。

二、项目扶持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

改扩建年出栏1000—3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个,支持11户生猪调出大户种猪引种补助1007头,开展重要水源地及重点河流流域养殖污染综合治理962户,实施防疫检疫和技术推广培训支出补助。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情况为:

项目扶持建设内容及中央奖励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项目支持环节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概算(万元)

合 计

补助

资金

自 筹

1

生猪规模化养殖改造提升

扶持改扩建年出栏1000—3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个,其中:年出栏1000—1999头的2个,年出栏3000—4999头的1个。

151.00

60.00

91.00

2

生猪调出大户(规模场)引种补助

扶持11户生猪调出大户种猪引种补助1007头,其中:纯种猪引种补助600头,二元种猪引种补助407头。

253.26

96.42

156.84

3

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流域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开展耈街河、枯柯域及勐统河流域散养户养殖污染综合治理962户。

596.44

452.14

144.30

4

防疫方面支出

采购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各80万头份;购置重点疫病检测试剂盒21盒,A2级生物安全柜1台、恒温培养箱1台,疫病检测实验室耗材1批。

74.61

74.61


5

检疫方面支出

建县级标准化动物检疫申报点1个,打造动物检疫数字化监管平台1个。

53.83

53.83


6

科技推广方面支出

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安全生产等综合技术培训13期780人次,每个乡镇1期60人次。

13.00

13.00


合 计

/

1142.14

750.00

392.14

三、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5—7130889、0875—7120519进行反映。

附件:昌宁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