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3050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农业领域统计数据 | 发布日期 | 2023-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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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全县农业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昌宁县实现农林牧渔副现价总产值11.2亿元、增速3.8%;增加值6.98亿元,增速3.8%,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4元,增幅为5.1%,增幅高于全市0.4个百分点。三项指标增速均位居全市第一。
一是农业生形势稳定,畜牧业平稳增长。一季度,全县实现农业(种植业)产值4.65亿元,增长4.7%;林业产值1.85亿元,增长0.97%;畜牧业产值4.28亿元,增长3.97%;渔业产值0.03亿元,增长3.28%;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0.41亿元,增长6.1%。完成夏粮种植面积24.98万亩,油菜种植面积4.5万亩。同比分别增:0.61%和16.01%。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2.37万吨,增长0.1%;实现干茶产量365吨,一季度,完成猪牛羊禽肉产量2.36万吨,同比增长5.5%。一季度末,存栏生猪64.22万头、存栏牛12.11万头,存栏数与上度基本持平;出栏生猪24.51万头,出栏肉牛1.5万头,出栏分别增长9.1%、1.8%。
二是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一季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4元,增长5.1%。增长点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