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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50904-0002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9-04
文号 昌农发〔2025〕127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昌宁县十届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政协昌宁县委员会提案和社会法制委联络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果蔬等农产品药物残留监管力度的提案”(第81号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提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规范农药使用情况:一是县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印发了《昌宁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县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印发了《昌宁县开展违法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全面摸排重点治理品种的分布、规模、产量、病虫害发生,农药销售、购买和使用,产品流通、合格证开具、追溯设施使用等情况;厘清辖区内蔬菜种植面积18.09万亩,水果种植面积8.6万亩,农药经营店350家。制定了《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方案》,对全县13个乡镇农产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农药经营人员分乡镇进行培训26场次,参训人员5300人次,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昌宁县菜豆(四季豆)A级绿色标准栽培技术》《昌宁县柑橘A级绿色标准栽培技术》《昌宁县芒果A级绿色标准栽培技术》《昌宁县甜脆豌豆A级绿色标准种植技术》等宣传资料35000余份。二是县农业农村局 保山是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每年印发了《昌宁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24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指标29980.48亩(1269个地块),在大春作物种植季节全部完成了措施落实,并完成了种植情况调查,完成率100%。通过落实措施,有效提升了耕地的利用率和农产品质量水平。三是紧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24年,完成省、市农药残留抽检任务712批次,其中:蔬菜692批次、水果20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9.3%。同时对5起不合格批次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办结1起,罚没551.00元;其余4件依法移交县公安局进行查处,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同时完成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胶体金)8000批次,不合格50批次,合格率99.37%,不合格批次已依法处进行无害化销毁。

2.强化管控结合、切实加强高毒农药经营监管情况。一是规范农药经营管理,2024年,持续开展农药经营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巡查检查检查农药经营主体750家次,查处农药类案件27起,办结27起,罚没157290.00元。对29家不按规定建立购销台账的农药经营门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规范其销售行为。二是推进农药监管数字化,根据农药管理中关于定期上传农药进销存台账的要求,昌宁县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云南农药数字监管平台,要求经营户安装农药追溯管理APP,督促农药经营户按要求建立进销存电子台账,严格落实台账定期上传制度,按100%纳入平台管理原则,截至目前,全县共安装农药追溯管理APP350户。三是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2018年9月15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云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施方案》文件明确了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的数量,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万亩以上的乡镇设立1个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每增加5万亩可增设1个,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万亩以下的每两个乡镇设一个,原则上每个乡设一个。目前全县共有13个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每乡镇1个),覆盖我县全部乡镇。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昌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持续深入抓好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一是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以食用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屠宰场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主要检查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及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等情况。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余人次,共检查生产主体150家次,完成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抽检151批次,配合农业农村部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0批次,相关样品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全力抓好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更新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1家(柯街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动态管理。对直供种植养殖者实施重点监管,在产品上市前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药残风险高的问题品种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实施挂号销账;严格按要求对直供学校农产品实行农残速测,抽检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供应。督促直供农产品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落实法律规定,每批次均需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印制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及果蔬农残易检出药物清单1500份,张贴在生产基地、当地村委会宣传栏等醒目显著位置,切实提高直供种植养殖者科学安全用药意识。经排查,由于柯街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产品种植调整后,不再向昌宁县绿康公司供应蔬菜产品,2025年来,我县已无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企业。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