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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50904-00016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9-04
文号 昌农发〔2025〕122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昌宁县十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答复的函

驻翁堵镇联络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翁堵镇推进各村人居环境提升的提案”(第41号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提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向省市农业部门申报“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支持翁堵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二是加强对扁里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节点指导帮助力度。关于提到的需要加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实施主体不在农业农村局,生活垃圾处理责任部门为县住建局,生活污水处理责任部门为环保局。县农业局将积极与县委农办汇报,与上述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推进。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