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50904-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文号 | 昌农发〔2025〕113号 | 浏览量 |
杨锦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耈街彝族苗族乡农村养殖户粪污处理政策及给予项目支持的建议”(第67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昌宁县高度重视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自2022年至今,充分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开展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引导绿色生态循环发展;二是2022至2023年共计投资耈街乡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322.05万元,实施765户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提升改造,建成堆粪间3060平方米、集污池3060立方米,架设集污管道7600米;三是2024年全县实施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流域生猪家庭养殖户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扶持项目区232户生猪养殖户完善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建设;2025年全县实施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流域生猪家庭养殖户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扶持项目区407户生猪养殖户完善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四是在2024年和2025年项目拟扶持对象的摸排过程中,由于你乡未报项目需求,未安排项目资金,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关注耈街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根据你乡上报的项目需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